法院判了!退还郑爽工作室650万
公开资料显示,近日,法院公开郑爽工作室即九江羊群效应影视文化工作室(以下称羊群工作室)与上海赏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周某某等不当得利纠纷的案件二审判决书。其中提到,一审查明事实,郑爽一方实际收取的《倩女幽魂》片酬约为1.5625亿元。法院判决中介退还郑爽工作室650万元。
法院查明:郑爽《倩女幽魂》
片酬1.5625亿元
文书显示,一审法院认定:周某3系电视剧《倩女幽魂》的制片人,通过周某1认识了郑爽一方。其后,周某3代表《倩女幽魂》摄制组与周某1签订制片人聘用协议,周某1的酬金为100万元。
本案中,羊群工作室向周某1指定的公司转账750万元,周某1扣留了其中的650万元。周某1主张扣留的650万元为其居间费。一审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表明就周某1扣留的650万元羊群工作室已通过其他途径予以清偿,故周某1的扣款行为与羊群工作室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此外,一审查明事实,郑某一方实际收取的片酬约为1.5625亿元。一审法院最终判决,周某1退还羊群工作室演出费用650万元及利息。周某1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期新增近2千万股权冻结
天眼查显示,目前郑爽名下共10家企业,其中5家为存续状态,包括上海鲸谷座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艾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噶咕娱乐发展有限公司、九江酷酷熊影视文化工作室、九江羊群效应影视文化工作室;此外,上海噶咕娱乐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艾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鲸谷座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已注销。
图片来源:郑爽微博
据媒体此前报道,2024年以来,郑爽新增数条股权冻结信息,1月初,上海鲸谷座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艾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被冻结股权数1360万元和125万元,冻结期限自2024年1月16日至2027年1月15日,执行法院均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2月下旬,郑爽又新增一则续行冻结股权信息,冻结股权数额100万人民币,股权被执行的企业为上海噶咕娱乐发展有限公司,执行法院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冻结期限由原来的自2021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4日续行冻结至2027年2月21日。
天眼查显示,郑爽分别持有上海鲸谷座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68%的股份,持有上海艾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股份,认缴出资额为1360万元、125万元,值得一提的是,上海鲸谷座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另一位股东为郑爽前夫张恒。而成立于2020年7月的上海噶咕娱乐发展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郑爽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并100%持股。
(原标题:法院判了!退还郑爽工作室6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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