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应急车道未设警示标志 三亚一司机被罚

海拔新闻 2024-02-21 18:48:0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力萍 通讯员 徐喆)2月18日11时,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执勤队员巡逻至G98环岛高速公路270公里处路段时,发现有一辆车牌号为琼BY***8的小型普通客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上,后方也没有设置警告标志,交警执勤队员见状立即上前了解情况。

据了解,该车因出现故障无法启动,所以占用应急车道。但由于该车驾驶人向某平(男,44岁)没有在故障车辆后方设置警示标志。随后,交警执勤队员依法对驾驶人向某平实施处罚,并对其进行交通安全精准宣传教育。

驾驶人向某平因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8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0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1款第5项规定,三亚交警将依法对驾驶人向某平处以罚款2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3分。

三亚交警温馨提示,驾驶人在行车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车辆状况,如发生紧急情况时,要沉着冷静,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适当位置摆放三角警示标志,同时车上人员要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求助。

【责任编辑:杨 薇】

【内容审核:庄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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