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提醒告诫函,事关“春运”期间客运市场价格
海拔新闻
2024-02-06 08:56:02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2月6日,记者获悉,屯昌等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发布规范“春运”期间客运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提醒告诫函指出,公交车和城市出租车运营价格属政府定价,农村道路客运、定线旅游客运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有关客运公司及道路运输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和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规定的票价减免优惠政策,并在经营场所运营车辆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对享受票价减免优惠政策的乘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市县际客运、长途客运、包车客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提供客运服务的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制定价格,并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监督。
同时,严禁在春运期间擅自提高客运票价,价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非法牟取暴利。严禁强制服务、欺客宰客、漫天要价、中途甩客、不公平竞争以及文件界定范围内不打表计价或收费不给票据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各经营企业应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从业人员管理,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春运期间客运市场价格稳定。
提醒告诫函表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客运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情节特别恶劣的将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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