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海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陵水发布 2024-02-01 07:07:23

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海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2023年6月7日至21日,海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陵水黎族自治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3年9月14日向陵水黎族自治县反馈督察意见。

陵水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调整优化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统筹领导督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在广泛征求意见、多场会议审议、反复研究商定的基础上,结合陵水实际,组织制定了《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海南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记重要嘱托,心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好高质量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抓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为重要契机,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以改善陵水生态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筑牢海南自贸港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一是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根据例行督察反馈报告,锁定整改事项,以最严标准、最实举措、最短时限,高质量完成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整改问题和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销号和做好问责工作,实现问题整改的零漏项,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成效;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把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转化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实际成效,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不断提高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是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短板有效补齐,区域污染物排放消纳处置能力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实现良性互动,推动陵水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发展观、政绩观,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决扛起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二是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领导干部“关键作用”,带头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努力做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心骨”。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统筹协调处理重大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三是聚焦重点,抓紧抓实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全县空气质量持续优良。深入推进“六水共治”工作,加快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实施“一湾一策”精准治理。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解决县城区雨污合流、城区内涝等问题。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双减”、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强禁塑领域执法监管。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织牢山水林田湖草海沙生态安全网;四是紧盯线索举报,妥善解决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对引发群众反复投诉,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对症下药。

《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统筹领导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健全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资金保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统筹,做好生态环境监测、环境综合治理、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顺利推进;三是严格督导督办。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采取例行督查、专项督查等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督办,推动问题逐项整改和销号;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核实,厘清责任,严肃问责。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对整改不力、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五是强化信息公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宣传督察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形成整改合力。

下一步,陵水县委、县政府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生态文明建设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重要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要求,上下齐心、全力以赴抓好海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环境支撑,坚决扛起建设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陵水担当。

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  

(原标题: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海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责任编辑:赵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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