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检察打击“帮信”那些事儿
管好“两卡”,拒当“帮信”工具人。这样的口号、科普,你一定见过。今天,咱们盘一盘2023年万宁检察打击“帮信”那些事儿。
请管好“两卡”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万宁一男子刘某某在朋友翁某某的请客下,答应朋友翁某某的请求,豪掷三张银行卡给翁某某使用。后来银行卡被冻结无法使用后,刘某某又向另一朋友冯某某借银行卡给翁某某使用。经审查,冯某某提供的银行卡涉案资金结算1790万余元。最终,刘某某因犯“帮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另一个案件中,万宁男子方某某也同样当了“帮信”工具人,有偿出借手机卡和银行卡给朋友非法收钱。此次借卡,方某某的银行卡单向转入流水780余万元,而方某某仅仅获得了两包香烟。最终,方某某因犯“帮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从出借“两卡”到获刑,正好印证了那句话:贪小便宜吃大亏。
刚刚的案例解释了“两卡”的含义,简单地说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手机卡包括通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各类手机卡及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各商业银行的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等。
请大家保护好个人隐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网银U盾等。切忌不贪图小便宜,不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及二维码等。要提高防范意识,无论是朋友还是陌生人借用并生成给予报酬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警惕朋友、亲人被不明人员诱导,利用号卡从事可疑活动。一旦发现有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不当“帮信”工具人
那什么是“帮信罪”呢?“帮信罪”的全称叫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近年来,“帮信罪”案件数量激增,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名列前茅的罪名,而收购、出售、出租“两卡”的行为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帮信罪”适用最多的一种类型。
从刚刚的案例中不难发现,“帮信”犯罪的门槛低,非法收益高,在家庭和学校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年轻人极易被诱惑走上歧途。刘某某和方某某就是其中之一。
那涉嫌“帮信罪”有哪些后果呢?
构成刑事犯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外还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诈骗罪等,数罪并罚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纳入信用记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有关银行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
限制出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准其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
2023年,万宁市检察院针对网络犯罪持续大幅上升的现实问题,坚持全链条打击,起诉非法买卖电话卡和银行卡、提供技术支持、帮助提款转账等犯罪61人,同比上升118%;对情节较轻或受骗、胁从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从宽处理、教育为主,作出相对不起诉12人。
俗话说,害人不利己。“帮信”工具人的存在,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让犯罪分子计谋得逞,给受害人带来了无尽的痛苦,也加大了公安机关的办案难度,对社会和谐安定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打击整治“两卡”违法犯罪是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全民反诈,人人有责。
(原标题:【两会】万宁检察打击“帮信”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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