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二次酒驾!屯昌5人已被行拘!
为加强警示教育
屯昌交警现将多起交通违法拘留的案例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鉴。
二次酒驾+无证驾驶
案例一:王某雄被执行行政拘留7天
2023年12月30日20时49分,屯昌公安交警在屯昌县屯城镇环南路东段吉安桥公交站附近路段处设卡执勤时,查获涉嫌饮酒驾驶车牌号为琼CCG***小轿车的驾驶人王某雄。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王某雄于2017年07月29日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并处罚,此次违法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二:谭某武被执行行政拘留12天
2024年01月01日16时27分,屯昌公安交警在屯昌县屯城镇海榆中线88公里交警执法岗亭路段处设卡执勤时,查获涉嫌饮酒驾驶车牌号为琼C47***普通两轮摩托车谭某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谭中武未取得驾驶证,于2021年12月22日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并处罚,此次违法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三:侯某忠被执行行政拘留12天
2024年01月07日21时17分,屯昌公安交警在屯昌县屯城镇环南路东段吉安桥公交站路段处设卡执勤时,查获涉嫌饮酒驾驶车牌号为琼CCL***普通两轮摩托车的驾驶人侯某忠,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侯某忠未取得驾驶证,于2022年11月09日,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并处罚,此次违法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
案例四:陈某子被执行行政拘留10天
2023年12月30日21时09分,屯昌公安交警在屯昌县屯城镇环南路东段吉安桥公交车站附近路段处设卡执勤时,查获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车牌号为琼CMN***小轿车的驾驶人陈某子。
经调查,结果证实陈某子系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
案例五:陈某被执行行政拘留20天
2023年05月21日22时29分许,屯昌公安交警联合新兴派出所在屯昌县新兴镇海榆中线67公里新兴镇政府附近路段处正常巡逻时,查获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车牌号为琼AU8***小轿车的驾驶人陈某。
经调查,结果证实陈某系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同时还存在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警方提醒
应当行政拘留类
1.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可以行政拘留类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3.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4.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5.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6.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原标题:案例警示丨无证驾驶、二次酒驾!屯昌5人已被行拘!)
【责任编辑:吴钟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