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起!东方公示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东方交警 2024-01-17 22:57:00

坚持将缉查布控系统的深化应用纳入常态化工作机制,是东方公安交警打击“假牌套牌”“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大亮点举措。近日,东方公安交警持续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通过科学研判、全面部署和“线上+线下”的勤务模式,让在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同步通过“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公示典型案例。

1.“超员+无证”

1月11日下午,东方公安交警通过缉查布控系统预警鲁K·A1***的小型普通客车疑似超员。18时08分,执勤交警将嫌疑车辆拦停于225国道273公里处,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经核查,该车驾驶人赵某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驾驶营运客车以外载客汽车超员20%以上的违法行为,赵某成被处罚款100元;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注意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将被处罚款200-2000元,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拖移车辆。

2.“套牌”

1月13日上午,东方公安交警通过缉查布控系统预警琼A·83***的小型货车疑似“套牌”。12时45分,执勤交警将该车拦停于东河镇广坝农场路段,核实该车使用其他车辆号牌。驾驶人刘某文表示,其帮老板驾驶该车拉货,对“套牌”的情况不知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刘某文被处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被收缴号牌、扣车。

3.“无证驾驶”

1月11日下午,东方公安交警依托缉查布控系统开展巡查工作时,研判琼D·A2***小型轿车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17时30分,执勤交警按照工作指令将该车拦停于大田镇零公里路段,通过系统核实该车驾驶人蓝某保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蓝某保表示,该车所有人张某得是其朋友,其趁着张某得打球间隙私自拿钥匙驾驶该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注意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将被处罚款200-2000元,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拖移车辆。

4.“驾驶报废车”

1月15日下午,东方公安交警通过缉查布控系统预警琼B·V1***的小型汽车疑似“逾期未报废”。15时25分,执勤交警将该车拦停于东河镇旧村路口,核实该车已达报废标准。驾驶人张某清表示知道其驾驶的车辆是“报废车”。

经核查,张某清所持有的驾驶证代号为D,准驾车型与其所驾驶的小型汽车不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注意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将被处罚款200-20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车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罚款200-2000元、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拖移车辆。

经统计,2024年1月1日至16日,东方公安交警依托缉查布控系统、“路长制”警务机制共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1起。其中,套牌1起、逾期未报废2起、无证驾驶3起、超员2起、违法载人2起,其他违法行为21起。

东方交警提醒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切勿以身试法

(原标题:4起!东方公示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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