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规范旅游客运车辆租用活动提示函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了解相关法律规范要求、掌握合规旅游客车信息、通过正规渠道租用车辆、加强拟租车辆信息核验、不租用不合规的车辆......1月9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规范旅游客运车辆租用活动提示函。
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介绍,监督检查发现,近期我省部分旅行社、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承租人”)向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车辆营运证的经营者租用车辆从事经营活动,或者租用超越许可(备案)事项的外省籍客车从事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活动,既扰乱了我省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损害当事人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也产生了不少服务投诉和纠纷,还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和法律责任。
对此,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规范旅游客运车辆租用活动提示函,对有关交通运输企业、旅行社等承租人,海南省旅游协会、道路运输协会进行提示,维护我省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表示,要了解相关法律规范要求。根据《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规定,在海南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经营活动,经营者应当在本省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入运营的车辆应当检测合格并取得营运证;旅行社、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向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车辆营运证)的经营者租用车辆。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承租人违反以上规定的,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要掌握合规旅游客车信息。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已通过海南省旅游客运服务信息网公布本省已取得旅游客运经营许可且拥有合规旅游客车的企业的基础数据、车辆状态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承租人可以在租用车辆时提前通过该网站查询了解。鼓励用车主体优先选择租用近两年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较高(由高到低排序为AAA级、AA级、A级、B级)的企业所属车辆。
要通过正规渠道租用车辆。鼓励本省已取得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许可且拥有合法正规车辆的旅游客运企业加入省道路运输协会、省旅游协会联合搭建的海南省旅游客运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租包车业务。鼓励承租人通过省道路运输协会、省旅游协会联合搭建的海南省旅游客运综合服务平台在线租车,并签订旅游客运或包车客运合同。道路客运经营者要进一步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范经营,如实申报使用电子包车客运标志牌并如实填写旅游、包车行程信息。
加强拟租车辆信息核验。承租人要加强对拟租用车辆外观识别(我省正规旅游客运车辆均在车身上统一喷涂“海南旅游客运”标识并喷印车属企业名称、投诉电话等信息),加强对拟租用车辆及车属企业、驾驶员资质证件的信息核验,要求提供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车《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有效凭证,并登录海南省旅游客运服务信息网查询确认相关资质证件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还表示,不租用不合规的车辆。用车主体要充分认识租用不合规车辆的安全风险和法律责任,认真落实“六不租”制度,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不租用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不租用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不租用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不租用未签订包车客运合同的车辆、不租用在海南违规经营的外省籍客车。违规租用不合规车辆,既可能在遇到交通执法检查时中止行程、耽误时间,也可能在出现交通事故、投诉和纠纷时难以核查处理、难以理赔索赔,还将承担相关违法责任。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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