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中院首份统一制式《离婚证明书》发出

海拔新闻 2024-01-09 18:49:3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涂立辉 梁钰聆)“这份《离婚证明书》既保护了我的隐私,也不用到处开证明,真的很方便!”1月8日清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一起判决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发出本院首份统一制式的《离婚证明书》。

据了解,陈某与黄某于2009年认识后恋爱,于2011年9月22日登记结婚。2021年,陈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不予支持。现陈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离婚以及对财产的分割和确定女儿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系衡量双方婚姻存续的主要条件,陈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黄某亦同意离婚,可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未调解成功的情况下,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并就双方财产、子女抚养问题一并作出了判决,并出具《离婚证明书》。

与裁判文书相比,离婚证明书仅简单记载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法院案件号及婚姻关系解除等内容,以便当事人在办理再婚、户口迁移、财产处置等事宜时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事实,满足当事人便捷高效司法需求的同时可以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彰显了柔性司法的理念,让司法更有温度。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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