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内“捡拾”他人财物,海口一男子涉嫌盗窃被抓获

海拔新闻 2024-01-03 10:16:43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 通讯员 李小鹏 梁译丹 摄影报道)1月3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一支队获悉,近日,海口红岛海岸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戚某乘坐网约车时,有意“捡”走上一位乘客遗落的挎包且拒不归还,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3年12月16日18时许,红岛海岸派出所接到群众刘女士(化名)报警称,其刚刚乘坐网约车后,将挎包落在车上,包内有数千元现金、充值卡等财物。根据刘女士提供的线索,民警很快查询到网约车车主信息并联系上车主本人,但车主在车上来回找了几轮都没有发现刘女士遗失的挎包。

民警初步推测,刘女士的挎包有可能是被下一名乘坐该网约车的乘客捡走。随后,民警根据车辆行驶轨迹和周边视频监控分析,追查到“捡”挎包的男子戚某。经民警与戚某联系,其拒不承认在网约车上“捡”到挎包。

12月18日13时许,民警将戚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起初,戚某仍狡辩其没有见过刘女士的挎包,但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戚某最终如实供述其实施盗窃的行为。

据戚某交代,其一上车便看见了刘女士落下的挎包,打开查看后发现里面有数千元现金,便见财起意,自以为在网约车上“捡”到他人财物不算违法犯罪行为,在到达目的地下车时将刘女士的挎包一起带下车。而后,戚某将包内的值钱物品抽出,将挎包丢弃在附近的垃圾桶。后民警根据戚某供述,在其家中搜出部分还未使用的赃款。

目前,戚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移交至海口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广大市民要积极践行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将捡到的遗失物、遗忘物及时归还失主或上交相关部门。同时,在外出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

【责任编辑:李彦昆】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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