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小疏忽酿大祸!不文明交通行为事故警示→
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进步
和城市道路的持续发展
车辆增多
相关交通规则在不断完善的同时
因不文明交通行为
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层出不穷
不文明交通行为时有发生
不仅影响了城市“颜值”
还对交通参与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造成严重危害
事故案例一
2023年5月27日5时许,杨某军驾驶一辆黑色小轿车沿着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大道行驶,当行驶至桂林洋大道与美善路交叉路口人行横道处时,与正骑着自行车过马路的79岁黄某兴相撞。
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
对事故进行勘察
医护人员也到达了事故现场
将黄某兴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经医院抢救无效
黄某兴于当天上午11时左右死亡
经调查
杨某军驾驶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减速慢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兴驾驶自行车通过人行横道时未下车推行,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案例二
2023年5月14日7时许,驾驶人黄某驾驶着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至海口市怡心路与海甸五西路交叉路口处,未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与正骑着电动车过斑马线的82岁刘某锁相撞。
事故造成刘某锁当场死亡
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调查
厢式货车驾驶员黄某违反信号灯通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案例三
2023年4月13日20时许,吴某驾驶着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自嘉积镇往万泉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加文线4公里600米处想要左转弯时,与对向车道的黎某汕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
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黎某汕
经抢救无效后当日死亡
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调查
吴某驾驶的是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未遵守转弯让直行的规定,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
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
也是驾驶人的“警惕线”
那么应如何依法礼让行人呢?
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在日常道路出行的每时每刻
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
共建良好的道路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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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引以为戒!小疏忽酿大祸!不文明交通行为事故警示→)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庄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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