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等违法行为 海南一公司被罚款13万元

海拔新闻 2023-12-29 09:05:3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2月29日,记者获悉,因在海口东方洋壹号(一期)项目中存在违法行为,今年11月,海南宏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13万元。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调查结果显示,海南宏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路169号的东方洋壹号(一期)项目存在未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组织实施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未编制项目部施工安全风险识别清单。

据悉,海南宏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亿元,注册地址是海口市国贸大道48号新达商务大厦1003房。针对海南宏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违法行为,11月24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依法对海南宏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陈显璋】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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