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诚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海南被警告、罚款10万元

海拔新闻 2023-12-26 09:35:3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2月26日,记者获悉,因将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电视剧销售至海南,近期,北京嘉诚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警告、罚没款116460元。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调查结果指出,北京嘉诚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电视剧通过邮寄方式销售给昌江黎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电视剧共29部,1040集,20元/集,共计20800元。

据悉,北京嘉诚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鲁家滩大街60号院TZS0336,存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的违法行为。12月12日,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依法对北京嘉诚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460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李彦昆】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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