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检察院李光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

海拔新闻 2023-12-23 15:05:2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荆胜欣 通讯员 叶永峰)李光波,文昌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日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他先后2次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荣立个人二等功,2021年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21年获评海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全国平安之星”海南候选人。

勇担重案办理,严惩黑恶犯罪。李光波具有强烈的正义感、责任感,对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行为敢于斗争、敢于较真碰硬,先后办理刑事案件500余件,未出现一起错案。参与办理海南省建省以来最大的黑社会组织案件“10.26”专案中,他负责170余人的资产审查工作、经济特征以及量刑建议、6宗案件审查等工作。面对案件时间跨度长、取证难、财产多等难题,他自觉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经常加班加点精研证据材料,先后多次到实地勘察现场,并高质量完成了庭审任务,犯罪分子当庭伏法认罪,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效维护了当地的社会和谐稳定。该案办案团队入选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在参与办理陈某民等7人组织、强迫卖淫、强奸恶势力犯罪集团专案中,面对涉案人员欺压、残害未成年人,严重摧残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强烈的正义感引领他主动担当,他与团队成员不分昼夜审查全案证据材料,依法认定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全力做好庭审准备。最终涉案2名被告被判处死刑,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惩治预防并举,侠骨柔情护苗。李光波坚信“少年强则国强”,也深知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他始终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先后办理了未成年人案件300余件,开展观护帮教工作千余次。他不仅注重办案效果,也注重社会效果,积极引进专业的司法社工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动成立文昌市首家检企合作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构建起“检察官监督、企业观护、社工帮教、监护人配合”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有效弥补了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空白。实践经验告诉他,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键在于预防。对此,他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组建法治宣讲团队传递检察声音,深入乡村学校开展普法讲座80余场,受教育学生25000余人。他始终坚信,未检工作的惩防并举能更好地实现办案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多做一点,挽救的涉案未成年人就会更多,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就会更少。他俨然不仅是一名未检检察官、一名国家公诉人,更是孩子的保护者、国家的监护人。

钻研检察业务,积极争先创优。李光波作为一名基层一线检察干警,他强党性重业务,注重加强刑事理论研究与学习。他坚决摒弃“差不多就行了”的心态,认为作为国家公诉人必须“打铁还需自身硬”,他用心思考每一个案件,潜心钻研每一个法律问题,努力精研自身业务,办好每一个案件。他心中的怎么办总比为什么多,面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频发,其认识到必须从源头上预防杜绝,创造性地推动会签《文昌市“女童保护”一校一讲师工程实施方案》,将防性侵教育纳入小学阶段义务教育必修课,依托“女童保护”组织开展本课程1000余场,受教育儿童6.2万余人,实现“预防性侵害教育”的常态化和全覆盖。也因求极致的工作心态,法治宣传教育到位,一名猥亵多名幼女人员被举报揭发,经审理认定后,该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他加强检察理论调查研究,文章多次在省市获奖,多次在省市单位分享业务心得。他将检察理论与办案实践紧密结合,获评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全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标兵”,获评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他作为部门负责人,他在抓好自身能力建设的同时不忘发挥业务带头和传帮带作用,带动团队一起进步,所在科室多次获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先后有7人次在全国、全省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和能手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李彦昆】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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