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布39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其中3批次涉及海南

海拔新闻 2023-11-27 14:20:5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1月2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39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通告显示,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陵水文化路分公司、临高临城伊丽坊养生馆、澄迈县老城小玲花季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店销售不符合规定化妆品。

据介绍,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检验,产品标签标示注册人为广东御神健康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广州市绮易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塑美大健康隔离防晒乳等39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其中3批次涉及海南。具体情况:

一、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陵水文化路分公司(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文化路商住楼76号)销售的美肌漾亮颜美白面膜(备案人/生产企业:宝丽(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销:广州桑忠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备案人/生产企业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丰业大道东7号4座(住所申报),包装规格:30ml×5片,标示批号:211120A3,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41119)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是菌落总数。菌落总数的检验结果2.1×104CFU/g,规定要求为≤1000CFU/g。

二、临高临城伊丽坊养生馆(地址: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江北路第四栋第7间)销售的纤凯姿芍药养肤草本膜(备案人/生产企业:广东凯鑫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备案人/生产企业地址:佛山三水工业园区大塘园兴唐路13号之二3号厂房3F3-3A、3-3B(住所申报),包装规格:18g×16袋,标示批号:KX230519E01,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60518)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是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菌落总数的检验结果1.5×104CFU/g,规定要求为≤1000CFU/g;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检验结果2.9×102CFU/g,规定要求为≤100CFU/g。

三、澄迈县老城小玲花季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店(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澄江路四季康城2号商铺13号)销售的MEI DU LAN美杜兰养护天然海藻面膜(备案人/生产企业:广东粤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销:深圳市乐而雅实业有限公司,备案人/生产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南岭南业八横路东三巷12号,包装规格:500g,标示批号:YZ23031001F,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6/03/09)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是菌落总数。菌落总数的检验结果4.1×103CFU/g,规定要求为≤1000CFU/g。

据悉,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责任编辑:陈丽洁】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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