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批次众安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不合格,涉及海南海口、广东佛山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1月20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南抽查发现1批次众安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不合格,由海口龙华鑫盛博机电阀门商行销售,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冠庆电器制造厂生产。
据统计,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流通市场消防应急照明灯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抽查1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为10%。不合格消防应急照明灯产品是海口龙华鑫盛博机电阀门商行销售的众安消防应急照明灯具(规格型号: GQ-ZFZD-E3WB2AC220V-50Hz,标称生产日期/批号:2023年3月,标称生产企业: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冠庆电器制造厂),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系统与整机性能(应急工作时间)、转换电压性能。
系统与整机性能(应急工作时间)不合格:有的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小于标准要求,原因是电路中的元器件(性能)的参数变更或失效,电池容量不够、电池老化或不达标,产品功耗过大,这将会导致火灾时不能提供足够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时间,影响应急工作和人员疏散。生产企业使用了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电池,对环境也会造成很大的污染。
转换电压性能不合格:标准要求消防应急灯具从主电状态转入应急状态以及从应急状态转入主电状态,主电电压应在规定的范围内。该项目不合格可能造成当主电电压异常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状态不能正常启动,无法起到应急照明的作用,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被检主体及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庄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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