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届!海南2个集体7人拟获表彰
近日
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表彰名单公示
其中
三亚1个集体、1名个人在列
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62号)要求,现将拟表彰的100个先进集体和300名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6日8时起至11月10日17时止)。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010)84208552 (010)84207554
受理邮箱:majun@mohrss.gov.cn
附件:
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海南)
海南省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海南)
张小明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委政法委(龙华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专班)副书记
黄 平 海南省文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高庆全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工会四级主任科员
吴建养 海南省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绳雄 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五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陈 栋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 江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
(原标题:全国首届!三亚1集体1人拟获表彰)
【责任编辑:陈丽洁】
【内容审核:符 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