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被罚款46.3万元

海拔新闻 2023-11-03 10:08:0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1月3日,记者获悉,因18万吨/年碳四异构联产MTBE项目至今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40Kt/a废硫酸综合回收装置技改项目超总量排放污染物,近期,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被罚款合计46.3万元。

据介绍,8月1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位于东方市工业园区滨海南路东侧的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40Kt/a废硫酸综合回收装置技改项目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指出,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40Kt/a废硫酸综合回收装置技改项目已编制环评报告书,并于2016年12月16日通过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2018年9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该项目排放口安装的在线监控设备于2020年5月进行环保验收完成。其中环评报告书、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的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均为1.720776吨。根据现场调阅在线监控平台数据发现,该排口2020年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6.59697吨,2021年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4.185吨,2022年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3.483吨,2023年1月至8月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499吨,均超出环评报告书、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的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1.720776吨。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此外,8月1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的18万吨/年碳四异构联产MTBE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的18万吨/年碳四异构联产MTBE项目于2017年取得环评批复,配套的环保设施主要有废气处理设施有油气回收装置、加热炉超低氮燃烧器、地面火炬,废水处理设施有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固废处理设施有危险废物贮存间等,2018年6月建成并投入运行,2018年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于加热炉实际排放的SO2、NOx超过环评批复总量指标,该项目至今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据悉,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由华亚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冠融富泰化工有限公司联合出资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位于东方市工业园区滨海南路东侧。针对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存在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10月27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5.2万元的行政处罚。针对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存在项目至今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违法行为,10月31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责令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对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1.1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杨 薇】

【内容审核:李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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