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拟规划3处地下人行通道,正在公示→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0-28 09:37:26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三亚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专项规划(2022—2035)》的批前公示

为切实做好我市地下空间规划,促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范发展,提高城市开发强度,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我局开展《三亚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2—2035)》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有关规定,现将该规划方案依法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1月26日),请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方式如下:

一、通过网站在线征集系统留言;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到497354495@qq.com,并在邮件标题处备注:“《三亚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2—2035)》反馈意见”字样。

三、书面意见请邮寄三亚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心(地址:三亚市迎宾路房地产交易中心13楼,联系人:工程部,联系电话:0898-88988300),请在封面备注“《三亚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2—2035)》反馈意见”字样。

为了便于联系,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意见的,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

三亚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公示稿)及相关附图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7日

三亚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专项规划

(公示稿)

一、规划背景

地下空间作为重要的国土空间资源,在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构建高效便捷的紧凑型城市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按照全省“三区一中心”的总体要求和三亚城市发展定位,以及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要求,三亚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将配合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与各专项规划同步协调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保护和利用关系。

为了加强三亚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与管理,合理使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统筹安排中心城区内各类地下工程的设施布局,积极促进地下空间的建设发展,适应城市现代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本次开展《三亚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

二、规划范围与年限

规划范围为三亚市中心城区,北至三亚绕城高速、南至三亚湾、东至榆林港和互联网信息产业园、西至肖旗港,范围面积170.27平方千米。

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目标年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规划范围示意图

三、规划目标

(一)近期目标

结合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试点要求,开展地下空间资源调查评价、相关规划编制、制度建设、实施管理等支撑工作。在现有地下空间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地下公共停车设施、节点型地下道路、集约型管廊、地下商业等建设工作。

(二)远期目标

推进全市地下空间系统化、网络化建设,建立完善的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体系。重点推进基础性地下功能设施的建设,促进地下空间各分项设施的多系统整合与集约化发展,完善地下市政生命线网络与地下防灾网络,基本达到减缓城市交通矛盾、提升城市人居环境的发展目标。

(三)远景目标

做好轨道交通预控工作,随着城市发展逐步推进轨交网络建设,更新和激活地下空间。因地制宜建设骨干地下道路、地下干支线管廊、地下雨水调蓄工程等大型地下系统性设施,大幅增强城市韧性,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提升城市品质与魅力,树立中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典范。

四、地下空间资源管制分区

(一)地下空间禁建区。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文物保护单位、水源保护区等。除特殊要求和重大线性工程外,原则上禁止地下空间开发。如铁路和轨道交通等重大地下交通设施、区域市政管网、穿山隧道、人防、军事设施、重大科研设施等其他特殊地下工程设施,必须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和选址论证。

(二)地下空间限建区。水域、农林等非建设用地,以及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域、地震断裂带、洪涝高风险区域、防护绿地等。原则上不得进行非公益性地下空间开发,不宜开展大规模地下工程建设,必要的地下工程建设需经相关论证和审查。

(三)地下空间适建区。规划区内适宜各类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城市地下空间区域,可根据实际发展需求合理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功能、规模和强度。

五、地下空间总体布局

(一)地下空间总体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二轴、多节点“的地下空间发展结构。

一核:是指由抱坡片区、东岸总部商务启动区、海罗片区、月川综合商务区、凤凰海岸片区组成的三亚地下空间发展功能核;

二轴:是指迎宾路地下空间发展主轴和凤凰路地下空间发展次轴;

多节点:节点分为重要节点和次重要节点。重要节点主要为抱坡片区、东岸总部商务启动区、月川综合商务区、海罗片区、凤凰海岸片区;次重要节点主要为三亚湾新城片区、岭新南片区、临春片区、南边海游艇聚集区。

(二)地下空间功能布局

结合三亚市中心城区的区域发展特点,对地下空间开发功能类型按一般、混合、综合功能等三个层次进行引导:

1.一般功能。地下空间的功能相对单一,如地下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库、地下市政设施、地下仓储功能等。

2.混合功能。地下空间开发呈现多种功能相混合,鼓励地下空间互相连通,以停车、商业等功能为主,兼顾人防要求。

3.综合功能。地下空间开发功能更加综合,并强调地下空间的连通性,强化与交通枢纽及其他用地的地下空间相互连通,形成联系更为紧密的综合功能。

(三)地下空间竖向管控

按照鼓励开发浅层(0~-10m)、适度开发次浅层(-10m~-30m)、有条件利用次深层(-30m~-50m)、战略预留深层(-50m以下)的要求,对地下空间进行竖向管控,实现地下空间资源的协同开发。

六、地下交通设施规划

(一)地下车行交通设施

1.系统型地下道路。优化主城区进城快速通道:合理确定快速通道的敷设形式,共设置互通立交1处,8对平行匝道。地下快速路为海润路(二横路~三亚站)地下段、凤凰路地下段(育秀路~荔枝沟路、迎宾路~春光路、新风街节点、龙岭路节点),共5处。

2.节点型地下道路。为解决道路交叉口的拥堵问题,共规划6处节点型地下道路,包括:三亚河东路-金鸡岭街地道、三亚河东路-迎宾路地道、凤凰路-育新路地道、榆亚路地下隧道工程、吉阳大道-迎宾路交叉口地道、G223-亚龙湾路交叉口地道。

3.地下车行联络道。结合重点开发片区、交通枢纽等停车规模、地下空间开发方案等,合理选择地下车行环路的布局、规模和标准,并与周边地块做好接口控制,出入口间距控制。

(二)地下静态交通设施

1.结合绿地广场、交通场站,规划布置40处地下公共停车场,应加强地下智慧停车系统的构建,实现停车资源的共享和高效利用,因地制宜融入非机动车停车。

2.为解决学校周边停车难、道路堵的问题,可利用学校操场等区域的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构建学校地下接送学生的交通系统,充分考虑地下挖潜,复合开发。

3.可考虑采用自动驾驶全新模式与技术的应用,减少地面快递交通需求量,净化地面交通环境,提高地面交通品质。

(三)地下交通枢纽

规划在三亚站北广场、港务局码头分别设置一处地下交通枢纽,打造立体换乘、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枢纽。

(四)地下轨道交通

建议进一步细化市域轨道的总体方案,城市轨道廊道的布局,优化轨道交通的廊道管控要求,为远期轨道交通的实施预留空间资源。

七、地下市政设施规划

(一)地下管线系统

按“大集中、小分散”的模式进行地下管线廊道整合与统筹。

“大集中”:规划对位于浅层空间的各类市政管线进行统筹,对各类市政干管归并,将市政干管较为集中的城市道路作为管线廊道予以控制,实现浅层地下空间的廊道综合、共享、有序管理。市政管线划分为三个廊道等级进行管控,即一级廊道、二级廊道、常规廊道。

“小分散”:规划针对中心城区密路网地段,建议相邻道路适当分散市政管线,以间隔敷设的形式布置,避免同一道路下方管位空间资源过于紧张。

(二)地下综合管廊

基于上位管廊规划布局,结合本地经济水平、电缆沟建设经验等,规划优先推广缆线型/微型管廊;干线、支线管廊投资造价较高,不适合近期在三亚市大规模开展建设,按远期规划预留考虑。

1.干线管廊。主要路由延续管廊专项规划布局,并与管线一级廊道进行整合,按远期预控考虑。干线管廊主要路由包括:凤凰路-海榆(西)线、胜利路-新城路、鹿城大道、迎宾路。

2.支线管廊。在管廊专项规划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主要考虑对干线管廊网络的补充、衔接;支线管廊路由主要包括:御海路、海虹路、荔枝沟路。

3.缆线管廊。结合电缆沟建设情况及计划,因地制宜进行升级处理,提升缆线管理水平。

4.微型管廊。新建、更新组团可重点建设,纳入给水配管、电力、通信,形成高效便捷的管线廊道。

(三)地下市政厂站

因地制宜推进中心城区地下市政厂站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城市景观,优化城市环境。市政厂站地下化应遵循合理适度、综合协调、持续性发展等原则。

规划远期进行场站地下化的市政厂站设施包括:

1.地下污水处理厂1处:新建1处全地下式污水厂;

2.地下排水泵站3处:新建三亚湾3处地下式排水泵站;

3.地下垃圾转运站3处:其中新建2处,改建1处;

4.地下初期雨水调蓄池11处:新建11处,具体以《三亚市建成区雨水和污水专项规划(2021—2035)》为准。

此外,预留远景利用山体岩洞进行场站地下化建设的可能性,解决未来土地资源短缺和市政设施扩容需求的矛盾。

(四)其他新型地下市政设施

可结合城市重点片区开发建设,创新与变革垃圾收运前端,因地制宜试点建设地下真空垃圾收运系统,或考虑远期条件预留。

在地下空间重点片区内可考虑集中供冷系统的建设,统筹地下空间的利用,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打造能源综合利用系统示范区。

八、地下人行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一)地下人行设施

规划设置地下人行通道3处,主要针对规划凤凰路快速路的人车矛盾,解决人行穿越凤凰路的需求;另外,针对三亚湾路对滨水风貌区步行联系的分割,规划构建下穿三亚湾路指向海滩广场的地下步行廊道8处。

(二)地下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依托综合交通枢纽,结合地面大型公共建筑的服务功能,有机整合地下商业、停车、下沉广场等功能,整合相关规划,结合地下空间资源价值评估等,构建地下综合体、地下文娱、地下商场组成的地下公共服务设施。

1.地下综合体。3处,分别为东岸总部经济区2处、三亚站前TOD开发1处。

2.地下文娱设施。1处,为港务局片区地下文娱设施。

3.地下商场。4处,分别为海罗片区1处、免税中心1处、南边海1处、月川单元1处。

九、地下空间综合防灾

(一)地下空间防水灾

规划以“防为主,防、堵、排、救相结合”为地下空间防水灾的主要原则,保证地下空间“小汛不进,大汛可排,特大汛能救”为目标。

在地下空间规划阶段,应识别城市内涝风险区及易涝点,注重地下空间选址。系统、动态反馈防洪排涝规划、竖向规划或海绵城市规划。

优化地下空间各类口部设计。地下空间设施的人员出入口、采光窗、竖井、进排风口和排烟口,都应设置在地势较高的位置。口部应设置防水感应和挡水装置。

加强地下空间内部的雨水阻隔、收集、强排等设施。设置地下空间防水门。通过建设横截沟、集水井等来加强地下空间的防涝能力,并可将一定规模容量的地下雨水蓄水池建于易受水灾地区或值得重点保护地区。

建立洪水预报和警报系统。建议通过物联网、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对于地下空间水灾的联动管理,完善地下空间的预警预报机制。

(二)地下空间防火灾

地下空间防火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地下建筑设计要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及相关防火规范。降低火灾发生率,限制火灾范围,确保人员及时疏散。

地下空间规划设计应严格遵循相关防火规范要求,必须设置的防火设施与空间使用相冲突时,应优先满足防火安全要求。并通过规划设计手法,尽量降低防火设施对空间环境和日常使用影响。大型地下空间内的不同类型地下功能分区之间应划分防火界面,明确管理责任,例如地铁车站与地下商业之间,地下人行通道与地块地下商业之间,地下车行连通道与地块地下车库之间。

(三)地下空间防震灾

重点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范围按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规定执行)的抗震设防标准必须做专门的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

新建地下工程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建造,地下结构的抗震设计应根据城市设防烈度进行,其设防烈度应等同于地面建筑的设防烈度。地下空间的出入口设计应满足抗震要求,其位置与周围建筑物应按规范设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地震发生时出入口堵塞。在作为震时避难所的城市绿地、广场附近,应考虑建设相应的地下空间储备应急救灾物资。

(四)地下空间与人防结合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人防工程建设相结合遵循如下原则:

1.统一规划,协同发展;

2.平战结合、综合利用;

3.主次协调、规模适宜;

4.统筹兼顾、网络布局。

人防工程平时利用可与地下商业、地下文体、地下医疗救护、地下车库、地下市政、地下仓储等功能结合建设。

地下停车库、地下商业、人行通道、地下交通干线、轨道、地下综合管廊等规划及设计宜满足平战转换设施要求。

十、重点引导与管控

(一)地下空间开发重点片区

在多要素分析的基础上筛选出重点片区、次重点片区、一般开发区三大类。

1.地下空间开发重点片区5处:抱坡片区、东岸单元东部区域、东岸总部商务区、月川综合商务区、凤凰海岸片区。以上重点片区应开展地下空间详细规划编制研究。以城市公共中心、综合交通枢纽为核心进行地上地下空间的一体化利用。综合布局地下公共空间、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市政公用设施、地下商业服务业设施、地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等,推进地下空间的复合化、集约化、网络化和高品质建设。

2.地下空间开发次重点片区5处:三亚湾新城片区、岭新南片区、海罗片区、临春片区、南边海游艇聚集区。以上次重点片区宜开展地下空间详细规划编制研究。以地下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地下商业服务业设施为主。鼓励在地下空间适当布局与片区发展定位协调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形成地上地下空间功能的协调互补,推动片区地下空间的竖向立体综合开发和横向连通开发。

3.地下空间开发一般片区为城市开发边界内,除重点开发片区、次重点开发片区外的地区。以地下停车设施、市政设施、人防设施建设为主要功能,利用深度以浅层空间为主。

(二)地下空间详细规划控制指引

为确保地下空间各系统的完整性,协调各地下工程之间的关系,各重点片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应对地块地下空间开发的退界、深度、功能、连通的要求作为控制性规定,对地下空间开发强度、地下开发层数、下沉广场位置等的建设要求作为指引性规定。

附图:

1、规划范围与区位图

2、地下空间资源管制分区图

3、地下空间规划结构图

4、地下空间规划功能布局图

5、地下交通设施规划图

6、地下市政设施规划图

7、地下人行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8、地下空间重点片区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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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三亚拟规划3处地下人行通道,正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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