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水上旅游管理办法》12月1日起将施行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力萍 摄影报道)10月20日,记者从《三亚市水上旅游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获悉,为了加强水上旅游安全管理,进一步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水上旅游活动,促进水上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亚市水上旅游管理办法》12月1日起将施行,这是国内首部以问题为导向的水上旅游地方立法。
据了解,《三亚市水上旅游管理办法》对三亚的重点海湾、海岛以及热门的海湾特色旅游景区提出了不同模式的海上旅游发展规划指导,做到特色化开发管理。同时,首次结合三亚海域海岛所处不同地理位置对生态环境的容纳承载情况,提出了更加详细的海洋旅游环境容量,规定了浴场、摩托艇等不同旅游产品在不同海域的容量控制指标,切实做到保护与开发并举和精准化管控,以最直观的方式呈现三亚市对各海区的清晰精准定位、合理有序的开发利用,有利于打造三亚优良的水上旅游生态环境,促进人海和谐持续发展。
据悉,《三亚市水上旅游管理办法》首次在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背景下,探索开展水上旅游地方立法的创新实践;完整构建水上旅游业“政府+村(居)委会+行业协会”的治理体系,厘清各主管部门职责;探索实施“信息登记+信用承诺”共建共享的部门监管与行业自律发展模式;突破性探索将水上旅游项目的海域使用权作为有价资产的流转机制;系统全面打造水上旅游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行业风险防控治理体系;探索开展水上旅游经营项目的包容审慎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严厉打击扰乱市场和破坏消费环境的行为,实现“经营者买卖安心、消费者体验舒心”的目的。
【责任编辑:符孟莹】
【内容审核:庄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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