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3名男子被判刑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罗慧)2021年12月4日,退伍军人郑某某报案称在海口市某三角路口处发现2名男子在售卖军服。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将被告人林某某、潘某某抓获,并当场扣押159件军服。根据林某某交代,售卖的军服是符某某在网上购买的。
经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12月9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符某某、潘某某、林某某犯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生活拮据便心生邪念
2021年11月左右,符某某与潘某某在聊天的过程中得知潘某某生病做完手术后欠了很多钱,生活拮据,便给他“支招”赚钱。
符某某一开始想介绍潘某某去当保安,由于潘某某腿有疾病,无法正常站立,不符合应聘保安要求,便寻思让潘某某摆地摊赚钱,最后两人商量决定卖二手衣服。
然后,符某某在某交易软件上面搜索关键字“旧货”,随后便出现了分类物品,符某某看到一家卖二手军装很便宜,觉得可以赚到钱,就把这个消息告知潘某某,两人一拍即合。
之后,符某某就主动联系商家,并与商家添加了微信。符某某看到商家朋友圈有很多的军装样式图,于是在微信上订了一些二手的旧迷彩服,两人最终商定的价格为每套25元,于是符某某向商家转了2500元。
求财不成被就地逮捕
在符某某第一次找商家买迷彩服后,又看到商家朋友圈发的二手军服,符某某又转了几千元给商家购买二手军服。转完钱之后,商家按照符某某提供的地址发货。
“快递员打电话给我叫我去拿快递,我就让潘某某到物流点拿这些货。”符某某供述道。
2021年12月14日13时30分许,潘某某和林某某开着车,来到海口市某三角路口处摆摊卖仿军服。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将两人带回所里并没收了仿军服。
“公安扣押了159件仿军服,林某某不知道军服从哪里来的,他只是帮我开车运仿军服过来的。当天共卖出4、5套,共获利200多元,我拿去吃饭喝酒了。”潘某某供述道。
没过多久,符某某通过家人得知潘某某和林某某因为贩卖二手军服出事被公安机关抓了,符某某因为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就让潘某某两人不要再联系他,便把两人和卖家的微信删了。
非法售卖军服终获刑
“因为我是部队服役过的,所以对军装也比较熟悉,也能辨认真伪。”据证人郑某某报案称,潘某某、林某某所出售倒卖的军服是部队现役军装。
2022年2月9日,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立案侦查。根据被告人林某某、潘某某供述称所销售的军服来自被告人符某某。
2022年5月21日9时31分许,符某某被深圳市福田派出所民警抓获。经讯问,符某某对涉嫌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该案告破。
“我不知道所卖的仿军装是违法的,我要是知道,我也不会和他一起来卖。卖的军服是有的买20元一条,有的30元一条,一套是50元,共卖了300元左右。”林某某供述道。
最终,3人落入法网。
触犯国法军法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被告人符某某、潘某某、林某某3人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159件,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着军装是军人的义务,也是肩负使命的象征。按照相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应当与军服有明显区别,避免混淆大众视野,以保证军服的专用性,严肃性。
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的行为,不仅容易损害军人的声誉,同时极易滋生招摇撞骗,诈骗等犯罪,请广大市民积极“守护戎装”,拒绝购买贩卖军装及仿军用品,共同抵制非法制售军服行为。
【责任编辑:陈丽洁】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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