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安全头盔 海口持续开展“亮盔6号”整治行动

海拔新闻 2023-09-19 19:20:4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 通讯员 林馨)为持续深入贯彻“戴头盔 平安行”专项集中统一行动的工作部署,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养成遵章守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出行习惯。9月19日,海口公安交警、公安分局警力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亮盔6号”行动,重点对电动自行车“九严禁”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据统计,当日上午,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3000余起。

9月19日,执勤警力正在国兴大道与兴丹路交叉口开展“亮盔6号”整治行动时,一名骑电动自行车、头戴工程安全帽的男子被执勤民警拦下。面对男子的疑惑,执勤民警耐心地指出,安全帽主要用于建筑工地,保护工人头部在作业时免受高空坠物的伤害,安全头盔则是对头部的全包裹,内置撞击缓冲层,起到全方位保护的作用,因此安全帽不能当安全头盔使用,在驾乘电动自行车时应佩戴具有3C认证的安全头盔。该男子表示虚心接受民警的教育,并会立即更换一个合格的安全头盔,确保骑行安全。

海口公安交警提示,为了出行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正确佩戴具有3C认证的安全头盔,文明骑乘、安全出行。

【责任编辑:杨 薇】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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