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物业安装新能源充电桩 琼山法院执结一宗“纠纷”案件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王仔龙)近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结一宗强制要求物业公司为小区业主车位安装新能源充电桩案件。申请执行人周某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琼山法院执行局,对法官几个月来不辞劳苦为民办实事的司法作风表示感谢。
周某是海口某小区的业主,其向物业公司申请在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后,物业公司以充电线路及设施需要整体规划,不能提供给个别业主改动配电房的设施设备为由予以拒绝。周某遂诉至法院,海口中院终审判决判令物业公司应配合周某安装新能源充电桩,但物业公司仍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周某向琼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由于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矛盾较大,对于协助义务处于消极履行状态。执行法官向供电企业发出协助调查函,掌握了安装新能源充电桩所需的流程,然后对标对表,向物业公司下达履行义务告知书,强制要求物业公司予以协助,否则将采取罚款和拘留等措施。在强有力的执行威慑下,物业公司按照法院要求的报装容量向供电企业申请安装了充电桩总表。经过多次协调和不断地释法说理,周某的充电桩安装完毕。更让执行法官欣慰的是,因为本案的执行,该小区其他业主也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顺利安装了新能源充电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物业公司应向业主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社会义务。新能源汽车具有节约燃油能源、减少废气排放、保护环境等优点,符合我国倡导的“绿色、环保、节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业主购买新能源车并安装充电桩也是践行社会绿色发展理念。
当前,海口市政府出台《海口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和供电服务保障,到2035年,全市电动汽车与充电桩比例达到2.5:1。琼山法院党组始终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实际行动保障海口绿色发展成果,为打造海口特色绿色产业体系进一步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陈显璋】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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