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市场监管领域打击侵权假冒典型案例

海拔新闻 2023-09-18 17:50:4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9月18日,海南公布市场监管领域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共计5起,涉及雅苗商贸(海南)有限公司、海口龙华国之珍商行、琼海康联食品有限公司、上海笕尚服饰有限公司三亚凤凰路分店、北京燃气集团定安有限公司。

据介绍,2022年以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大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力度,立案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13848件,办结12402件,涉案金额3775万余元,罚没款9327万余元,移送公安105件。

经营侵权化肥,雅苗商贸(海南)有限公司被罚款21.27万元

雅苗商贸(海南)有限公司在销售化肥时,存在在同一种商品的包装、装潢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的行为。雅苗商贸(海南)有限公司经营上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复合肥料和有机肥料共1120袋,总重量50吨,违法经营额合计14.18万元。

2022年3月2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雅苗商贸(海南)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雅苗商贸(海南)有限公司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化肥920袋、罚款21.27万元的行政处罚。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葡萄酒,海口龙华国之珍商行被罚款12.25万元

海口龙华国之珍商行经营的奔富海兰酒庄牌葡萄酒侵犯“奔富”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经营额共计9690元,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

2022年4月7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海口龙华国之珍商行停止侵权行为,并对海口龙华国之珍商行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奔富海兰酒庄牌葡萄酒共计124瓶、罚款12.25万元的行政处罚。

琼海康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

2022年6月21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琼海康联食品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抽检,琼海康联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9月2日生产的食用花生调和油,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结论为不合格。经查,琼海康联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食用花生调和油6瓶,销售4瓶,货值金额为360元,违法所得240元。

琼海康联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琼海康联食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40元、罚款7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上海笕尚服饰有限公司三亚凤凰路分店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儿童服装

上海笕尚服饰有限公司三亚凤凰路分店销售的款号为721490003的女童连衣裙,经检测,“PH值”项目不符合GB 31701-2015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款号为621450012的女童外套,经检测,“绳带要求”项目不符合GB 31701-2015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上海笕尚服饰有限公司三亚凤凰路分店购进上述不合格女童连衣裙14条,已销售3条。购进上述不合格女童外套74件,已销售4件。涉案产品货值为2.15万元,违法所得为564元。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上海笕尚服饰有限公司三亚凤凰路分店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服装,并依法对上海笕尚服饰有限公司三亚凤凰路分店作出没收质量不合格的女童连衣裙10条、女童外套69件;没收违法所得564元;罚款2.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燃气集团定安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家用供热水燃气快速热水器

北京燃气集团定安有限公司销售的家用供热水燃气快速热水器经抽样检测,检验结果为产热水率项目不符合GB6932-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11月15日立案调查。

经查,北京燃气集团定安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家用供热水燃气快速热水器40台,进货价为530元/台,销售价为1680元/台,一共销售2台,利润2300元,货值67200元。

2023年1月19日,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北京燃气集团定安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3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3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陈显璋】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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