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新闻出版领域打击侵权假冒典型案例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9月18日,海南公布新闻出版领域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共计7起,涉及自贡灯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并向公众传播其作品,海口忆金琼剧团和海口慕芳琼剧团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表演琼剧作品等。
全省著作权案件立案58宗,行政处罚52宗
据介绍,2022年以来,海南省委宣传部、省旅文厅及各级执法机构查扣侵权盗版出版物12232件,删除链接1条,处置关停网站1家。随机抽取3257家次印刷发行企业进行检查,2022年行政立案53宗,1宗涉嫌非法经营罪,已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开展网上图书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进行网上书店(含微商、微店)核验,加强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备案管理,清查无证经营网店,五指山市2家网店涉嫌伪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已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全省著作权案件立案58宗,行政处罚52宗,创历史新高。查办了琼海嘉积嘟嘟柒休闲放映工作室未经著作权许可、复制、放映其作品案、KTV企业未经许可放映他人音像作品系列侵权案件、侵犯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著作权系列案件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
郑某某销售的1380张VCD、DVD光盘系盗版出版物
2023年2月23日,万宁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郑某某在万城镇红专街万医职工小区大门口,利用三轮自行车摆放VCD、DVD光盘1380张进行销售,郑某某无法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也无法提供VCD、DVD光盘进货单据。经万宁市版权局组织认定,1380张VCD、DVD光盘系盗版出版物。
万宁市公安局接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的案卷后,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和侵犯著作权罪予以刑事立案。该案件已于6月26日起移送到琼海市人民检察院,目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查办“冰墩墩”“雪容融”侵权盗版案件20宗
2022年2月4日至20日、3月4日至13日,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分别在北京举行。作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受到大众喜爱,同时其盗版问题也很突出。
2022年,海南共查办“冰墩墩”“雪容融”侵权盗版案件20宗,涉及挂件、钥匙扣、玩偶、摇摇哨、水晶球、手链、项链、证件套等,罚没款近两万元,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较好地维护著作权人的权益。
海口6家KTV企业使用音乐作品、视听作品侵犯著作权
近年来,海南少量KTV企业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向消费者提供著作权人音像作品的点播放映服务,造成著作权人经济损失,破坏卡拉OK经营领域秩序,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2年5至6月,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投诉,辖区内有6家KTV企业涉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音像作品。海口市综合执法局对6家KTV企业立案调查。经查,6家KTV企业未取得著作权人授权,以收取包厢费的形式向消费者提供著作权人音像作品的点播放映服务。海口市综合执法局分别对6家KTV企业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琼海嘉积嘟嘟柒休闲放映工作室侵犯著作权
2022年2月24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琼海嘉积嘟嘟柒休闲放映工作室进行检查,在检查小01包厢点播片源时,发现该包厢使用移动硬盘下载复制《长津湖》《红色通缉令》《阿甘正传》等影片,并对外经营。现场未能提供复制影视作品的授权。
琼海嘉积嘟嘟柒休闲放映工作室的行为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放映其作品的违法行为。2022年3月17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琼海嘉积嘟嘟柒休闲放映工作室给予警告、没收扣押制作侵权复制品设备一台、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琼海大路亿万家服装店售卖服饰侵犯著作权
2022年5月26日,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琼海大路亿万家服装店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件,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琼海大路亿万家服装店同时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2022年10月8日,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至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2022年10月9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指出,2021年7月,琼海大路亿万家服装店以单价35元/件的价格购进标有“BURBERRY”等图标的男式服装6件,并于2020年8月开始以单价69元/件的价格对外销售上述商品,至2022年5月12日案发时共销售上述商品2件。琼海大路亿万家服装店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商品。2022年10月28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给予琼海大路亿万家服装店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8元的行政处罚。
自贡灯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并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2022年2月16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投诉称自贡灯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三亚水稻公园景区设计制作“喜迎冬奥”灯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并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发现“喜迎冬奥”灯组已被用布遮盖停止使用并拆除灯组中的“奥林匹克五环”等标志。但投诉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当时制作完成的“喜迎冬奥”灯组的相片,相片显示该灯组未经授权使用“奥林匹克五环”标志。经向有关方面核实,自贡灯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奥林匹克五环”标志侵权属实。
2023年3月22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自贡灯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00元、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琼剧团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表演琼剧作品
近年来,省里出现了一些未经剧作家授权,排演其琼剧作品的案例。2023年2月27日,海南省琼剧院原知名编剧冯某某举报称,海口忆金琼剧团和海口慕芳琼剧团未经授权在省内相继排演《状元桥》剧目,侵犯其创作剧本《状元桥》的著作权。
接到举报后,省旅文厅旅游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立案开展调查,经查证实,海口忆金琼剧团和海口慕芳琼剧团在我省各市县乡村排演《状元桥》剧目确属冯某某创作的作品,侵权违法事实清楚。
2023年4月19日,经省旅文厅旅游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琼剧团向冯某某支付剧本使用费2000元,琼剧团继续排演琼剧《状元桥》。
【责任编辑:陈显璋】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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