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海口湾玉府逾期近1000天 业主起诉获赔后却高兴不起来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国际旅游岛商报旗下椰网、海拔新闻APP去年底以《海口湾玉府逾期未交房 开发商称明年6月30日……》为题,报道开发商为海南昌炜集团有限公司的海口湾玉府B栋逾期交房近两年,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至今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业主一直没有等来属于自己的“家”,等来的却是开发商一份又一份延期交房的通知。
2023年7月,记者从海口湾玉府B栋业主处了解到截至目前房子仍未交付。按合同约定至今,昌炜集团逾期交房已近千天,业主们承担着高额房贷、租金,部分业主已走法律途径,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海口市民王先生是海口湾玉府B栋业主之一,由于开发商一次又一次违约,无奈之下于2023年初将海南昌炜集团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逾期交房违约金。2023年6月28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判决,判令海南昌炜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王先生逾期交房违约金23000元。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认为,双方约定交房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被告若逾期交付,则按已付房款的日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的1%,现案涉房屋尚未交付,可直接依约支持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3000元(总房款的1%)。原告主张被告按实际逾期天数,以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因案涉合同约定有违约金上限,且双方未对此达成变更约定,故本院不予支持;原告主张此约定明显失衡,因此合同系原告自愿签订,本院不宜直接进行调整。
据此,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海南昌炜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王先生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3000元。
王先生表示,逾期交房的两年多时间里,部分业主每月都背负着房贷与房租的压力,起诉的结果却是只能按照合同上面的不对等条款,封顶赔偿房款的1%,这2.3万元的赔偿,就能换来开发商无限期延期交房,面对这一结果已不知该如何是好?
【责任编辑:陈显璋】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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