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高校毕业生档案!人社部、教育部发文→
日前,人社部、教育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提出全面落实取消就业报到证政策要求、规范档案转出手续等。具体内容跟小编一起了解——
《通知》明确,档案转递接收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加强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规范档案工作秩序,切实保障档案安全。
一是全面落实取消就业报到证政策要求。从2023年起,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必需材料。
二是规范档案转出手续。指导高校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组织毕业生填报转递信息,按规定做好材料收集归档,填写转递单后规范转递档案。
三是做好档案接收。指导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加强毕业生档案接收工作,做好档案甄别整理、入库管理、基础信息采集等工作。落实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对到集体立户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及时归档,提高管理服务效率。
四是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档案政策解读,提高档案意识。面向重点群体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经办能力。
五是创新公共服务。结合毕业生需求,创新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流动人才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要联合开展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积极稳妥做好转递接收工作,为毕业生顺利离校就业提供良好服务。
唐山市高校毕业生
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毕业生转递档案小贴士:
建议以下情况的毕业生,直接将档案转递至本县区档案管理部门(详细地址见表格)并及时回本县区人社局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存档手续。
1、有意愿回本县区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的;
2、参军入伍的;
3、离校未就业的;
4、灵活就业毕业生(无论工作单位在哪里),单位不能接收档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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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 钰】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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