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一村书记醉驾致1死4伤,肇事者已被刑拘免职
6月11日,记者接到网友爆料称,江西吉安市吉安县一村党支部书记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导致1名5岁小女孩当场身亡,另外4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潮新闻记者从当地有关部门证实:肇事者当晚已被控制,目前已被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据知情人陈文浩(化名)介绍,上述事故发生在6月5日晚上7点半左右,事故地点位于吉安县梅塘镇村背村入口位置,“开车的是我们这边小灌村的(党支部)书记,叫刘某安;在村口位置撞上了一辆三轮车,三轮车上除了开车的男子,还有两小孩,另外还有两名中年女性,事故发生后,5岁的小女孩当场就不行了,另外几个成年人受伤也很严重,只有那个10岁的小男孩情况稍微好点。”
事故发生路段
陈文浩称,据他了解到的情况,事故发生前,刘某安曾和镇上几名党员干部以及河源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一起聚餐饮酒,“刘某安在饭局结束后,驾车送王某某回家,然后返回途中发生车祸,现场交警检测认定,刘某安是醉酒驾车,而且他开的那辆车强制险已经过期了。”
陈文浩表示,现在四名伤者目前仍在医院救治,虽然事后刘某安垫付了一笔医药分,但是对于受害者家属和几个伤者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
6月11日,记者从从吉安县殡仪馆获悉,6月5日当晚遇难的小女孩遗体目前暂存在殡仪馆,“直接从现场拉过来的,具体什么时候火化我们也不清楚,这需要家属来办理。”
随后,记者从吉安县梅塘镇人民政府、吉安县公安局梅塘派出所等单位证实,目前肇事者刘某安已经被依法控制。
梅塘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事故发生后,刘某安先到派出所报案,“他过来后我们就到现场去了,然后联系了交警;当晚我们就把案件移交给吉安县交警事故中队了,具体的他们那边在处理,我们当时是把他(刘某全)带过去采了血。”
梅塘镇政府一位陈姓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小灌村党支部书记刘某安醉酒驾驶致1死4伤情况属实。
小灌村党支部书记刘某安醉驾致1死4伤
该工作人员表示,据刘某安交代,事故发生前他参加了一场饭局,期间有饮酒,“(饭局)参与人员没有涉及到我们机关(党员)干部,送完河源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回家后返回路上出的事故是属实的,但王某某有没有一起参与这个饭局我们暂时还不是很清楚。”
该工作人员称,目前,刘某安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镇政府也于10日晚召开会议,按照相关程序免去其小灌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后续纪检部门将进一步处理,“我们也积极在处理善后事情,跟县医院进行沟通,保证伤者得到有效治疗,直到出院,目前(重伤者)也已经从ICU转入普通病房。”
(原标题:江西吉安一村书记醉驾致1死4伤,肇事者已被刑拘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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