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海南启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17类电子证书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5月24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6月1日起启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17类电子证书。
官网截图
据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工作,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该局决定启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电子证书(第一批)。
自6月1日起,启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17类电子证书(第一批)。17类具体为:《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备案表》《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进口药品批件》《进口药材批件》《进口药材补充批件》《药品出口准许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药品进口准许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出口销售证明》《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书具有即时送达、短信提醒、扫码查询、在线验证、全网共享、防伪等功能。此前已发放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申请人收到办结通知信息后,通过注册账户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或海南政务服务网,下载和打印电子证书。社会公众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查询栏目或海南政务服务网证件查询栏目查询相关电子证书信息,也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在线核验。
【责任编辑:刘妍妍】
【内容审核:黎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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