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33条措施提升医学科技创新能力 设立海南医学科技奖

海拔新闻 2023-05-23 21:29:4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吴英艳)近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和海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海南省提升医学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加快提升海南省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推动健康海南高质量发展,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健康岛。

《若干措施》包括建立医学科技创新组织协调机制、推进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医学科技创新队伍建设、加大医学科技投入、完善科技创新激励保障政策、营造良好医学科研环境等六大方面共33项措施,激发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科技创新活力,加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力度。

《若干措施》明确,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省级和区域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大科研资金投入,设立机构内科研项目专项经费。设立省级临床研究专家委员会,建立“医防融合”机制。

构建医教研产融合创新联合体。引导医疗卫生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多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在促进成果转移转化方面的纽带作用,完善技术转移功能,打通医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上下游”堵点。

加快推进数字疗法临床科研示范,加强专职科研人员队伍建设。到“十四五”末,市县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区域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省级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

《若干措施》明确,设立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联合项目。近三年内,在海南省科技厅科技专项中每年安排3000万元,支持省内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实施医学科研项目,带动全省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水平进一步提升,培养一批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完善科技创新激励保障政策,设立海南医学科技奖。由海南省医学会面向全省卫生健康行业设立医学科技奖,包括医学科学技术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等,奖励在海南省医学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奖项每年评选一次,并从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中华医学科技奖。

推动经备案的临床研究机构,逐步加大临床研究床位数的比例,至2025年达到10%左右。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激励机制,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实现科技成果市场价值。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全部留归成果持有单位自主分配,主要用于对科研人员和团队的奖励,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机制,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

【责任编辑:杨巧妮】

【内容审核:黎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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