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这5人醉驾被三亚交警吊销驾照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力萍 通讯员 张海哲 姚凯)近日,为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交通安全理念,三亚交警现曝光查处的5名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并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据了解,5月21日1时51分许,驾驶人蒲某花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琼BUD**5的小型普通客车在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某路段被交警执勤队员当场查获,经抽血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2时58分许,驾驶人王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琼BDA0**2的小型普通客车在三亚市吉阳区抱坡路某路段被交警执勤队员当场查获,经抽血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5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3时6分许,驾驶人翁某亮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琼CDS**6的小型轿车在三亚市吉阳区抱坡路某路段被交警执勤队员当场查获,经抽血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9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5月22日2时50分许,驾驶人赵某东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琼A15**0的小型普通客车在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某路段被交警执勤队员当场查获,经抽血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5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4时22分许,驾驶人姬某刚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琼BC8**8的小型轿车在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某路段被交警执勤队员当场查获。经抽血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以上5位驾驶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相关规定,三亚交警将依法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黎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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