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主要内容有哪些?一起来了解......

海拔新闻 2023-05-23 14: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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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孙鑫 摄影报道)5月23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海南省人大法工委社会法规处处长李文君在会上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李文君介绍,《条例》是省委确定的重点立法项目。省委高度重视并专题审议,为这次审查修改指明了方向、确定了原则、明晰了重点,也为《条例》的高质量顺利出台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在审查修改《条例》中的主要思路和原则是:贯彻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和总体方案关于土地管理的制度安排,衔接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等上位法,落实国家对土地管理的新要求和新举措,保留原《条例》中符合中央土地管理改革精神的条款,固化我省实践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相对完整制度框架的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基础性法规,并为土地制度改革关键环节和重要举措的“小切口”立法预留制度空间。

法工委根据以上思路和原则对《条例》进行了全面审查,就土地供应方式、土地供应条件、国有土地承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法律责任等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删除了19条不适应新形势或者与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上位法不一致、重复的条款,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了审查修改:

一是,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三块地”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并预留改革空间,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和中央最新文件精神,总结我省试点经验,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交易规则和监管体系作出制度安排。一方面,细化了程序环节,通过明确规划条件、方案呈报、公开交易确定土地使用者、交付和登记等五个入市关键环节细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程序,确保入市交易有法可依,规范交易行为。另一方面,明确了各方责任,要求政府统筹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范入市流程和规则,并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要求使用者按照规划条件、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使用土地;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情况纳入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内容;增加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违规入市以及使用者违规用地的法律责任。

二是,关于总体方案土地政策落地。为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土地政策的落地,在规定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竞价方式出让的基础上预留了制度空间,明确国家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出让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是,关于农业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完善了农业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的相关条款:一是理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权的关系,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土地经营权人签订协议应当经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同意;二是针对我省实际情况,将可以集中对外投资建设的耕地性质明确为农业标准地;三是明确协议应当包括机械化种植面积、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控制性指标等。

四是,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关键环节风险防控。一是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公示耕地开垦方案和耕地验收情况。二是市县政府批准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应当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三是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村民集体决策并进行村务公开。四是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是加强涉地股权转让监管,明确规定土地受让人转让涉地股权,除了应当符合合同约定外,还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同时为了避免涉地股权转让的随意性,依法未赋予市县政府对未满足法定和约定条件进行涉地股权转让的批准权;增加不符合法定条件非法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曾 钰】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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