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五一”、端午节假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营造风清气正、清爽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现将近期查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原中国海监临高县大队大队长、临高渔港监督监督长颜小平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8年至2021年期间,颜小平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烟酒。此外,颜小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颜小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临高县热作水果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李祥晶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9年,李祥晶在担任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副局长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烟酒,折合共计0.32万元人民币。此外,李祥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李祥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临高县多文镇红旗居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吴年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8年至2019年期间,吴年智在临高县多文镇红旗居的建设项目验收中收受他人红包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竣工结算时多支付工程款7.2万元。2023年3月,吴年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以上三起典型案例,有的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他人礼品;有的为“蝇头小利”收受他人红包礼金。这些问题的发生凸显了“四风”问题仍然顽固复杂,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现象较为突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从中吸取教训,切实增强纪法意识,严以修身、防微杜渐,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准确把握“五一”、端午节日特点和结合本单位本部门问题的突出表现,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纠治“四风”树新风的责任,既要带头严守纪律,又要严管所辖,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徙木立信到化风成俗。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职责定位,加大对“五一”、端午节点监督检查力度,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舌尖上的浪费”、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节日多发问题,从严从重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原标题:临高县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庄华敏】
【内容审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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