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三月三” 期间,琼中禁止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飞行活动

奔格内琼中 2023-04-20 20:40:10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

期间禁止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

飞行活动的通告

琼中府〔2023〕11号

为确保2023年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期间我县各项活动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政府决定在2023年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期间加强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飞行活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4月20日8时起至4月23日24时止,划定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城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在临时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的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期间,需要利用小型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飞行活动,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二、在禁飞期间,涉及小型航空器、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单位,要加强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监控,严格落实禁飞规定。公安、交通、旅文、市场监管、气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三、对不遵守本通告规定、妨碍空中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由民航、体育、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对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原标题:琼中2023年“三月三” 期间禁止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飞行活动的通告)

【责任编辑: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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