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化身"话务员"回应民众关切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王凤 摄影报道)4月7日上午,海南省营商环境厅联合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举办海南12345热线厅(局)长接话日活动(社保医保专场),省、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化身一线“话务员”,依托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这个与老百姓距离最近的服务平台,通过沉浸式参与、换位式体验、零距离倾听、一对一解决,看政策“懂不懂”、查流程“通不通”、享体验“好不好”,推动经办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再造和服务水平提升。
当日上午,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周俊,带领由多个业务处室骨干组成的9人团队,走进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大厅,参加海南12345热线厅(局)长接话日活动,现场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社保医保问题。
9时30分至11时30分,周俊以一线话务员身份体验投诉接话工作,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问题和诉求主要集中在重复参保退费、退休年龄确定、医保报销、补缴等方面。针对部分无法现场解决或需进一步核实解决的问题,活动结束后周俊第一时间召集业务智囊团,现场办公会商,以最快速度给予反馈解决。
此次活动在省、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全面开展。全省19名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同时上线接听企业和群众咨询、投诉。两个小时,全省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共接听企业和群众来电122件,现场办结93件,转办处理29件。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南全省社保经办机构将认真研究、吸纳活动中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好的工作意见建议,努力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供决策参考,助力全省经办系统热线办件能力和水平提升;同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入一线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摸清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持续推进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为抓手,重点解决服务流程不通不优、政策指南不明不细、服务体验不好不顺等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电案例
来电一:我父亲是企业职工,1964年出生,社保已缴9年,到明年60岁时养老保险未交满15年,能不能一次性把养老保险交满15年后办理退休?
周俊答复:根据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规定》 第八条规定,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缴费5年仍不满15年的,一次性缴满15年后办理退休。如果您父亲2011年7月1日前已参加养老保险并缴费,可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延长缴费5年,如果仍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满15年后办理退休。如果您父亲不想继续缴费,不再办理职工退休,可以把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可以申请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一次性退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
来电二:我(女士)在上海市工作,2016年公司倒闭后回到海口市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签订了社保、税务、参保人三方协议,当时未注意到会自动扣款,2017年我在上海找到新单位重新参保,我不知道在海南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需要办理停缴手续,导致连续3个月扣除了保费共3000多元,希望可以申请退费,但社保工作人员表示因协议扣款未及时终止导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费用被扣不能退回。请问这种情况可以退费吗?
周俊答复: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规定,您在上海和海南两地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办理转移时,重复缴纳养老保险部分的个人账户存储额可以退还给您,但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同时,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医保办函〔2021〕11号),2021年12月1日后灵活就业人员中途就业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可依申请退回其就业后当年剩余月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职工医保费,因您发生的缴费时间是在2017年,不符合医保的退费条件,不能退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李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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