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将于3月10日起报名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鲁启兰)3月2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0日8:00至3月17日17:30,省内各招生院校均设置报名点,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到本人报考的院校申请报名。
通知要求,报名的考生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分别符合高职对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相应类别条件之一的人员。
通知指出,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23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准确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考生网上报名确认后,须在3月20日17:30前,自行上网缴纳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费用按每科38元缴纳高职对口单招文化课考试费,共计114元。
其中,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等四辅人员,经招生院校确定免文化课考试资格后,无需缴纳文化课考试费用;符合免试入学的考生以及报名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无需缴纳文化课考试费用;特困考生、烈士子女等可申请减免考试费。
省考试局提醒,考生在报名前要充分了解拟报考的学校及专业有关情况,审慎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采集身份证信息、绑定招生院校的报考卡后,不予更改报考院校。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
此外,考生在填报高职分类招生类别时,要根据本人实际和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选择填报高职对口单独招生或综合素质评价招生的相应院校和专业。每位考生仅可选报1所院校的2个相近专业。凭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
2023年我省高职分类招生工作限定在本省高职学校和招收专科专业的本科学校以及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各高校的招生专业须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的2023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并由学校确定后报省考试局网站向考生公布。考试计划于5月7日在各招生院校举行。
【责任编辑:肖 好】
【内容审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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