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围绕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建言献策

海拔新闻 2023-01-16 19:35:5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牛志远)2023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生态文明建设层面,今年要接续推进标志性工程,提升生态环境质量。2023年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围绕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不少建议。

冀铁军: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省人大代表冀铁军认为,目前我省虽然已经在2018年就出台了《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也制定并逐步形成了一套大气污染治理体系,但在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分别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缺少联防联控、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缺乏环评会商机制、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缺乏资金支持。”冀铁军说。

针对上述问题,冀铁军提出以下建议:

1.科学界定联防联控区域范围。根据各地区主体功能区划、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传输扩散规律,界定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区域,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落实区域联动防治措施。

2.成立独立的、专门的区域联防联控机构。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市县政府间形成联防联控机制时,建议由省政府设立一个跨行政区域的公共机构,负责跨界范围内的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的运行,对联防联控的合作区域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并且确保该机构具有独立性和专门性。

3.建立区域重大项目环评会商和通报机制。对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新、改、扩建项目,应充分考虑对联防联控区域内其他市县的大气环境影响和空气质量达标计划的要求,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成立研判小组,充分听取其他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的合理意见,尽可能避免大气污染物远距离输送对相邻市县大气环境的影响。

4.设立区域联防联控专项基金。在各市县政府通过排污收费、污染罚金等方式筹集的治理环境污染资本的基础上,由省财政厅设立引导资金,用于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的具体运行。对未完成目标的市县需要向省财政厅支付环境治理费用,完成目标的市县可以获得环境治理奖励基金。

5.加强经济合作,减缓损失风险。联防联控区域内各市县的排污企业进行转型时,其他市县可以与该企业进行合作或提供一些经济和政策上的便利条件,加强区域间经济合作,降低因治理环境污染而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也可避免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中某市县为了确保当地经济发展而形成的“地方保护主义”,从而保障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的顺利实施。

琼中代表团: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琼中代表团指出,海南位于中国最南端,是中国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全省森林覆盖率平均值为62.1%。琼中代表团认为,目前海南省东线、西线沿海城市发展迅速,中部市县因区域间生态保护,发展较为缓慢。

针对目前全省各市县自然条件、发展定位、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差异,尤其部分市县国土绿化空间有限等实际,琼中代表团建议,构建基于森林覆盖率指标的交易平台,允许部分森林覆盖率低于平均值的市县向已超过森林覆盖率目标值的市县购买森林面积指标,但出售方扣除出售的森林面积后,其森林覆盖率不得低于平均值的62.1%。

需购买森林面积指标的市县与拟出售森林面积指标的市县进行沟通,根据森林所在位置、质量、造林及管护成本等因素,协商确认森林面积指标价格,原则上不低于每亩1000元;同时购买方还需要从购买之时起支付森林管护经费,原则上不低于每年每亩100元,管护年限原则上不少于15年,管护经费可以分年度或分3-5次集中支付。

交易双方对购买指标的面积、位置、价格、管护及支付进度等达成一致后,在市县林业局见证下签订购买森林面积指标的协议。交易的森林面积指标仅用于各市县森林覆盖率目标值计算,不与林地、林木所有权等权利挂钩,也不与各级造林任务、资金补助挂钩。

由此,探索建立基于森林覆盖率指标交易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形成区域间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卢国纲:在全岛推进建设海南绿色能源供应网络

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印发的《海南能源综合改革方案》要求到2025年,海南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能源结构明显改善,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50%左右。

省人大代表卢国纲指出,我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比较靠前,电动汽车车桩比超过2.3:1,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实际运行中存在问题也比较突出。“一是可对外运营的制氢、加氢站几乎为零;二是充电站经营困难,主要表现在充电价格竞争激烈;三是充电站管理不善,由于经营困难导致资源投入不足,设施损坏无人修理、充电车位长期被其它车辆占据等,这样使得设备利用效率更低,进一步恶化了经营状况;四是配套设施不全,服务欠缺。”卢国纲说。

卢国纲同时也指出,海南具有“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积极性高”“海南自贸港政策优势”“可再生能源资源充足”“技术储备及场景搭建基本到位”等诸多进行绿色能源供应新基建的条件。

卢国纲建议,抓住未来几年新能源汽车大规模社会化应用、海南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快速提升的窗口机遇期,谋划重大布局,推进重大工程,在全岛推进绿色能源供应网络建设,具体步骤如下:

首期在海南东(琼海)、西(儋州)、南(三亚)、北(海口)、中(五指山或琼中)建设五座占地百亩的绿色能源供应站,包括光伏发电、制氢加氢、充换电、储能以及新能源汽车维修售后等配套服务设施。土地由政府统一规划,投资采取社会招商,政府协调融资支持。在海上风电建设点,如儋州,可以考虑不投光伏,直接引用风电。为海南的燃料电池汽车和纯电动汽车,包括换电汽车,提供充能服务。

根据首批绿色能源供应站建设和运营经验,优化设计,在全岛推广这种模式,打造交通领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海南样板。

【责任编辑:文建豪】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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