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高瑞峰:建议推动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

海拔新闻 2023-01-16 16:14:3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在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海口海关党委书记、关长高瑞峰从自身工作提出推动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建议,举措包括评估产业发展需要,扩大清单税号范围;结合特色产业发展,放开主体资质限制;加强政策细化研究,放宽“生产自用”免税范围;统筹考量企业需求,发挥政策协同效应。

现状:“零关税”原辅料进口货值71.2亿元

2020年12月1日《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正式落地实施。该政策是海南自贸港颁布的首项“零关税”政策,实施正面清单管理,并于2021年12月调整新增鲜榴莲、氯乙烯、航空发动机零件等187项商品,清单商品达到356项。

政策实施以来(截至2022年11月),“零关税”原辅料进口货值71.2亿元,减免税款9.7亿元,进口商品主要为木片、燃料煤、飞机发动机等,享惠企业7家,内销补缴税款5.52亿元。

问题:实际进口商品种类占正面清单356项商品种类的3.93%

政策实施两年来,在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引导资源向海南自贸港聚集,做好压力测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存在六方面问题值得关注。

一是享惠主体和商品高度集中,效益发挥受限。海南工业基础较为薄弱,制造业发展缺乏优势,高端制造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还未形成聚集效应,市场规模有限,缺少开展原辅料生产加工的企业。政策实施以来,实际开展业务的企业仅7家,其中超过97%业务集中于1家企业。实际进口商品种类仅14项,占正面清单356项商品种类的3.93%,其中木片和燃烧煤两项减免税款占比超过97%。2021年12月调整新增清单商品后,新增清单内仅4家企业进口享惠5项商品,货值0.98亿元,免税1483万元。

二是政策比较优势不明显,可替代性强。相较于加工贸易、航材减免税、贸易协定等通行政策优惠,原辅料政策的后发优势不明显、自贸港特色不明显。一方面,对于加工后内销的制成品,原辅料“零关税”政策与现行加工贸易政策相比,税收优惠上并无明显差别。另一方面,对于贸易协定项下关税税率为零的货物,由于进口环节税在成品销售后可予抵扣,采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更为便捷。此外,航材减免税相关政策项下无需按照特定减免税货物进行后续监管,可以自由处置且基本覆盖维修所需零部件,而原辅料政策限定范围、限定用途、限定条件。

三是清单不能覆盖企业需求,适配度有待提高。如零部件税号仅49项,不能满足日常维修所需;又如造纸过程中需要的木薯淀粉等配套添加剂、光纤预制棒加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四氯化硅等原料、生产注射剂药品中需要的部分原料药未在清单内。由于企业所需进口原料没有完全包含在清单内,进口时需分类建立帐册、分类报关,增加内部管理成本。

四是使用主体受限,政策设定产业未能充分发展。在飞机维修方面,目前仅有海南航空、中州航空两家公司符合资质,同时由于民航局暂停受理新设航空公司的申请,新增主体困难,国内其他航司运营飞机的维修也无法适用政策。在船舶维修方面,目前符合资质的海南船运公司暂无需求。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的游艇,因不符合条件被排除在政策范围之外。

五是“生产自用”免税范围不明确,民生等领域等未能惠及。原辅料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完全消耗、最终没有物化在成品中的情况,如企业进口用于科研实验用的试剂、制药过程中的耗材等,上述商品在内销时能否予以免税尚未明确。同时,用于供气、供电的液化天然气及煤炭、修路用沥青等民生领域商品未在政策范围内。

六是国内环节征税、进口限制性规定等政策不配套,影响政策红利释放。涉及征收国内环节税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部分加工制成品出口时,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需要视同内销征收13%的国内环节增值税,抵消了政策红利。进口资质及配额管理方面,商务部对非国营贸易进口原油的资质、配额分别有限制性规定,部分企业仅具备上述两个条件之一,无法使用政策。

建议:扩大清单税号范围、放开主体资质限制

为进一步推动政策调整优化,充分释放政策的压力测试效应和吸引资源聚集效应。持续扩大压力测试范围,充分检验政策实施效果。高瑞峰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评估产业发展需要,扩大清单税号范围。建议建立评估体系,加强产业调研,充分考虑同一企业下使用原辅料的整体配套性需求,提升清单与产业链的整体适配度。同时,建议结合自贸港封关运作压力测试,采用“分步降税”模式,多次、按比例逐步增加“零关税”清单商品项目,既满足现有产业实际需求,又能提升压力测试水平。

二是结合特色产业发展,放开主体资质限制。航空器、船舶的维修是海南自贸港特色产业,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民航局、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欧洲航空安全局等多项维修许可证;海南游艇产业拥有一般贸易、租赁贸易、“零关税”、琼港澳自由行、保税等多种游艇进口业态,维修业作为配套产业可实现更多场景的压力测试。建议:允许国内其他航司的飞机来海南维修,但维修企业须在自贸港注册,维修业务须在自贸港开展,着力培育航空维修产业集群,带动上下游关联产业发展;允许自贸港注册的游艇运营企业和游艇维修企业进口船舶零部件用于游艇维修,拓展应用场景,有力支持自贸港游艇产业链发展。

三是加强政策细化研究,放宽“生产自用”免税范围。海南在物价、医疗、基础设施等民生领域短板突出,若政策惠及民生项目,将有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建议出台“生产自用”免税范围认定标准,结合用途界定和扩大政策运用范围,对用于社会民生等公共用途的进口原辅料,同样视为生产自用范围,在产品内销环节不予补缴税款。例如进口用于建造公共基础设施的天然砂、沥青,用于加气站补给、民生供气、供电的液化天然气,用于医药产品研发的试剂,用于化工产品生产的催化剂等。

四是统筹考量企业需求,发挥政策协同效应。建议财政、税务部门结合海南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如洋浦化工企业)发展需求,对使用政策进行“两头在外”加工生产活动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免征国内环节增值税。进口原油资质与配额方面,建议对海南部分企业放宽限制,培育海南能源优势企业,提升自贸港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责任编辑:周小妹】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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