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居民在微信朋友圈销售抗原试剂,被查处→

三亚发布 2023-01-05 23:41:41

国家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为规范涉疫药品、抗原检测试剂等物资市场价格秩序,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重点对本市抗原检测试剂、涉疫药品和口罩开展监督检查。现将3起涉嫌违法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请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严格守法诚信经营。

案例一

哄抬药品价格,罚!

2022年12月16日,根据投诉举报信息,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位于三亚市吉阳区的三亚德广堂医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规格为6g*10袋/盒的连花清瘟颗粒,在进货价格未上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将12月5日原售价为32.25元/盒的连花清瘟颗粒抬高价格,于12月6日开始以55元/盒的价格进行销售,于12月7日再次提高价格至59元/盒进行销售,上述行为涉嫌哄抬药品价格,该局工作人员已将该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二

进销差价率达73%,查!

2022年12月19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位于三亚市吉阳区的三亚鼷鹿药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销售的连花清瘟颗粒(规格为6g*10袋/盒)11月15日进货价格为24元/盒,销售价格为28元/盒,进销差价率为16.67% ;12月5日该药进货价格上涨至26元/盒后,该公司将该药品销售价格上涨至45元/盒,进销差价率达73%。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哄抬药品价格,该局执法人员已将该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三

无证照经营,惩!

2022年12月30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对居住于三亚市吉阳区半岛蓝湾小区的当事人王某进行检查和询问时发现,当事人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商标名称为乐谱诊断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规格为10份/盒),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涉嫌构成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该局执法人员已将该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原标题:三亚一居民在微信朋友圈销售抗原试剂,被查处→)

【责任编辑:蒋 杰】

【内容审核:孙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