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销售药品过程中强制搭售指定商品,海口临康药业有限公司被罚

海拔新闻 2023-01-04 16:57:2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第四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共计10起,其中1起涉及海南,为海口临康药业有限公司在销售药品过程中强制搭售指定商品,被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在检查中,发现海口临康药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销售的布洛芬缓释胶囊28元/盒,搭售12元/盒风油精1盒、28元/盒蒲地蓝消炎片1盒、28元/盒风热感冒灵颗粒1盒。销售复方感冒灵颗粒32元/盒,搭售35元/罐的黄芪1罐、28元/罐的炒决明子1罐。销售连花清瘟胶囊19.8元/盒,搭售48元/盒的布洛芬缓释胶囊(联邦)1盒、16元/盒的西瓜霜润喉片1盒、26元/盒的复方板蓝根颗粒1盒。

海口临康药业有限公司在销售药品过程中强制搭售指定商品,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2023年1月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责令海口临康药业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对海口临康药业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06元、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203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肖 好】

【内容审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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