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工程项目未足额存储工资保证金 这家公司被罚9万元

海拔新闻 2022-12-23 15:51:20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2月23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在承建的琼海中学建设工程项目中未按规定足额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今年11月,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9万元。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琼海中学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为琼海市教育局,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双方签订的合同总价款为518462631.9元,该项目应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7776939元。8月3日,该局依法向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收到指令书之日起10日内按足额存储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776939元。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同意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暂缓存储琼海中学建设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月21日,由于琼海市已解除静态管理措施,该局依法向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下达《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通知书》,要求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存储琼海中学建设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776939元,但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拒绝履行。

据悉,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海口市龙华区金滨路海垦公园后街B栋4-5层,存在未按规定足额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违法行为,11月3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90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庄华敏】

【内容审核:张   建】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