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以医疗联合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吴英艳)为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12月15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组印发《海南省以医疗联合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海南按照“健康监测、分类管理、上下联动、有效救治”的原则,科学统筹全省医疗资源,以医疗联合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全力保障高龄合并基础疾病等重症风险较高的感染者及时救治,最大可能降低重症率、病亡率。
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建立转诊关系
确保县域内重症患者及时转诊和救治
《方案》指出,健全转诊服务网络。各市县要统筹现有医疗资源,依托全省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将辖区内所有居民纳入网格化管理。在城市(海口、三亚、儋州),城市医疗集团牵头医院要与服务区域内的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成员单位和社会办机构)建立对口帮扶、协作和指导关系,建立基层首诊、有序转诊的就医秩序。
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按照分别包干的方式与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建立对口帮扶、业务协作和指导关系,并统筹定点、亚定点医疗资源,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建立转诊关系,确保县域内重症患者及时转诊和救治。
建立健康咨询制度
每个社区(村、小区)至少1名家庭医生
建立健康咨询制度。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下同)要依托家庭医生团队,每个社区(村、小区)确定至少1名家庭医生(社区医生、村医生)负责本服务区域居民的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要通过一封信、告知书、公示栏、短信等方式,将家庭医生(社区医生、村医生)的联系方式通知到每户家庭,确保群众在必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得上。同时,家庭医生(社区医生、村医生)要以户为单位,给每个家庭打一个电话、送一个问候、做一次新冠肺炎防治的健康指导。
落实医疗联合体转诊责任。每家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要确定1名副院长分管分级诊疗工作,指定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医疗联合体内外分级诊疗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指定1名医务人员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和统筹协调单位内外分级诊疗工作。
明确分级诊疗流程
根据健康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健康管理
明确分级诊疗流程,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点引导患者进行基层首诊。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辖区内老年人合并基础病等特殊人员实施健康监测,提前摸清底数并建档立卡,根据健康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健康管理,以绿色(低风险一般人群)、黄色(中风险次重点人群)、红色(高风险重点人群)进行分级标识,对健康档案为黄色、红色的人员进行专人专案管理,分级健康服务按照国家《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各市县要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并将新冠肺炎健康服务作为近期签约服务的重点内容,对辖区内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群全面建立台账,强化履约质量,丰富签约服务内涵。
发现患者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家庭医生(社区医生、村医生)要及时指导其到签约服务或距离较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门诊)就诊;若患者病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则应当在医疗联合体牵头医院指导下,及时转诊至有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均要设置发热诊室(门诊)
可不再设置“三区两通道”
《方案》要求,提高应对新冠肺炎的处置能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均要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可不再设置“三区两通道”,发热诊室要有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完善消毒、检查检验、应急抢救等相应设备和药品配置具备预检、分诊、筛查功能。
提高医疗联合体牵头医院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能力。加快推进ICU病房、缓冲病房、可转换ICU床位建设,1张ICU床位配备1名医师和2.5-3名护士作为一线医护人员,并按照一线医护人员总数的20%-30%储备后备力量。建立由重症医学专业医护人员和其他专科经培训医护人员组成的混合编组工作模式。
各市县要加强“三医联动一张网”信息化项目的推广使用,强化数据质量提升,推动医疗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门诊电子病历互联互通,推动有序双向转诊。
附件:1.海南省新冠肺炎相关健康风险评估标准明细表
2.省级三级医院与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建立对口帮扶、业务协作和指导关系分工表
3.海南省医疗联合体新冠肺炎分级诊疗流程图



【责任编辑:王井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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