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车驾驶员醉驾还闯红灯,与轿车发生碰撞,海口交警认定→

海拔新闻 2022-11-21 22:06:1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4月17日,海口国兴大道与大英山西四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一人受伤。11月21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此事故的调查结果,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存在醉驾和闯红灯违法行为,故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4月17日6时许,邝某清驾驶琼AD28***号小型轿车在国兴大道与大英山西四路交叉路口由南向西左转弯,这时,赵某生在醉酒状态下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该交叉路口由北向南行驶,在信号灯提示为红灯时通过,双方相互避让不及,邝某清驾驶的小型轿车与赵某生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赵某生受伤。

经调查,当事人赵某生在事故发生时处于醉酒状态,酒精测试结果为143.93mg/100ml,并且其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规定,又存在闯红灯、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等违法行为。因此,认定赵某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邝某清无责任。

【责任编辑:吴安宜】

【内容审核:张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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