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规定处置过期疫苗,五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被警告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0月25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未按照规定处置超过有效期的疫苗,近期,五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指山市河南东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被警告。
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明,五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按照规定处置超过有效期的疫苗,截至调查日,采购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批号A20190829、生产企业: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药准字:S20120014、规格: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1瓶(0.5ml)+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1瓶(10ug/0.5ml)、有效期至20210803),购进价格298元/支,购进数量共90支,购进金额26820元,疫苗委托储存配送单位为海南预防医学工贸有限公司。
五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2021年8月3日至2022年5月16日期间未对该批次过期疫苗进行定期检查及追溯,而是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5月16日通过疫苗追溯平台查询发现涉事过期疫苗信息流向与实物流向不一致。由于五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按规定对该批次疫苗进行定期检查,导致河南东社区服务站于2021年8月10日将该批次66支过期疫苗擅自退回海南科盛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也未发现。五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按照规定对配送至五指山市河南东社区卫生服务站涉事超过有效期的疫苗进行定期检查、追溯、回收、如实记录处置情况。五指山市河南东社区卫生服务站将过期疫苗66支未上报至五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处置,擅自退回海南科盛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据悉,该批次超过有效期的疫苗66支已被依法扣押,涉案疫苗均未外流入市场,上述涉案疫苗66支,货值金额为19668元。五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指山市河南东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存在未按照规定处置超过有效期的疫苗的违法行为,10月14日,五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指山市河南东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被警告。
【责任编辑:文建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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