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10月17日开展全市区域核酸检测
东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
10月17日开展全市区域核酸检测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琼肺炎指〔2022〕105号)关于“进入常态化防控的市县,要落实全员每3天1次核酸检测”的要求,经东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 决定10月17日20时至22时30分开展全市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10月17日 20:00—22:30
市大剧院东门设置采样点,采样时间10月17日8时-12时,供需出岛人员凭10月17日或10月18日机票(凭证)采样。
二、采样对象
全市所有村(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临时旅居人员等。
三、采样点位
各乡镇(区)指定采样点位(原则上在各村、各社区网格内采样,具体点位以各村、各社区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核酸检测工作顺利开展,10月17日20时至22时30分全市范围内,人员非必要不流动,配合做好全市区域核酸检测工作。
(二)请携带手机,准备好海南健康码或健康码的图片(可从海南健康码导出保存),佩戴口罩,前往就近采样地点接受采样,确保应检必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三)请市民做好个人防护,排队期间保持“一米线”距离,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地。
(四)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需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五)新冠病毒感染者出院后三个月内原则上不参加核酸检测,如需核酸检测请务必向村(社区)报备,并联系提供单人单管采样服务。
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将被赋黄码,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6日
(原标题:东方市关于10月17日开展全市区域核酸检测通告)
【责任编辑:王晓倩】
【内容审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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