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调整部分重点地区往(返)万宁人员管理措施

万宁发布厅 2022-10-16 22:59:54

关于调整部分重点地区万宁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最新形势,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进一步筑牢我市疫情防控防线,现部分重点地区万宁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外万宁人员

近7天有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万宁。已经进入万宁的填平补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

近7天有新疆、内蒙古、西藏、甘肃、宁夏、山西运城等6个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包括经停航班后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和单位报备,按照填平补齐,落实7天集中隔离。管理期限自离开涉疫区之日开始算,隔离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近7天有山西大同、山西太原、广东广州、广东花都、广东深圳、广东韶关、辽宁沈阳、云南德宏、云南西双版纳、四川南充、四川泸州、陕西西安、湖北武汉、湖北仙桃、河南郑州、重庆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后必须第一时间扫码登记并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和单位报备,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具备条件或隔离点隔离3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古、西藏、甘肃、宁夏、山西运城旅居史的货车,暂不进入万宁;有其他省外旅居史的货车,对绿码司乘人员实行全程闭环管理,即即走。

其他省市万宁人员,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万宁市,后必须第一时间扫码登记并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和单位报备,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

二、省内万宁人员

省内市县万宁人员,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万宁市,宁市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备,按属地核酸检测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本通告于发布时起实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6日

原标题:关于调整部分重点地区万宁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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