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通报三起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
商报全媒体讯 据1月13日海南廉政网消息,1月9日,屯昌县纪委对2016年以来该县查处的三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
这三起典型问题分别是:屯昌县文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郭桂珍因单位违反民主集中制等问题被问责。2011年至2014年期间,该局有19笔大额开支未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讨论决定。2014年9月,该局以发放运动员务工劳务费名义虚列开支冲抵海南省全民趣味体育运动会开支。此外,郭桂珍还于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期间,分三次授意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将其私人在屯城某酒店挂账用餐费用以公款报销。2016年12月,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郭桂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屯昌县文体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违规报销费用已追缴。
屯昌县旅游委原党组书记、主任陈光明因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问责。2015年2月至11月期间,屯昌县旅游委多次违规购买高档酒水用于公务接待,并以购买文具、打印纸等名义报销。屯昌县旅游委原党组书记、主任陈光明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9月,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陈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屯昌县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忠运因对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被问责。2008年1月至2012年3月,屯昌县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在受理南吕镇低保户郭某某新增低保人员吴某某的申请过程中,未认真进行核查,致使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吴某某通过审批违规领取低保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6月,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对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王忠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违规领取低保金已追缴。
来源:黄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