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精神分裂症发作持刀杀害堂弟堂妹 儋州一男子被判无期
商报全媒体讯 (椰网/海拔手机端实习记者 林万丽) 记者了解到,2017年持刀杀害自己堂弟堂妹的儋州男子邢某,在今年9月份经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邢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这起案件发生于2017年12月27日晚,邢某持刀将叔叔邢明(化名)的一双儿女割颈杀害。
事发当晚20时32分许,邢某意识恢复后,便自己拨打110报案并在原地等待公安机关的到来,当晚邢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经儋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两名被害人皆系颈部遭受锐器切割,造成侧颈总动脉等破裂导致大失血死亡。
至于为何要杀害自己的堂弟堂妹?原来事发当晚,邢某正和自己的堂弟堂妹在客厅玩耍,过程中,邢某因记起叔叔邢明曾将他送往海南省安宁医院治疗便心生怨恨。与此同时,疑因邢某患有的精神分裂症发作等原因,就将自己的堂弟妹杀害。
事发后,经海南省安宁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邢某确实患精神分裂症,在该次作案时确有精神分裂症发作现象,邢某对该次作案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那么邢某是多久之前便患有精神疾病?又为何被送往安宁医院?
据邢某家人介绍,邢某读高中时精神状态就不稳定,后来又因身体情况就从职业学校退学回家。2012年邢某曾到海南省安宁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分裂样精神病”、“偏执型精神分裂症”,此后在家休养多年。
但由于过程中邢某仍有发病现象,且发病时会产生幻想等精神疾病症状,严重时还会出现暴力倾向,甚至殴打其父母。
所以大约在2016年,邢某家人决定将其送进安宁医院治疗。邢某在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精神恢复稳定,便跟亲属回家继续治疗,至今一直服用精神类药物。
此外,2017年8月,邢某曾服用农药自杀未遂,后被送到儋州市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治疗。
邢明表示,邢某平时只是骂人或者动手打家人,但他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侄子会杀害堂弟堂妹。
今年9月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邢某持刀杀害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情节恶劣,依法应予严惩。但被告人案发时患有精神分裂症,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案发后邢某拨打110电话报警并留在案发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有自首情节,依法均可对其从轻处罚。
鉴于邢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邢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