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商事调解组织设立登记的政府规章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 史若木)2月27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十一场)——《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组织登记管理办法》专场在海口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组织登记管理办法》于3月1日起同步实施。《办法》是推动《规定》顺利施行的重要配套法律文件。
据海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廷忠介绍,商事调解作为多元化解纠纷的重要方式,在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方面地位日益重要。海南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办法》,旨在规范商事调解组织的设立登记,着力补齐实践中对商事调解组织登记管理抓手不足、商事调解组织设立条件不明晰及专业化服务供给薄弱等短板。作为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商事调解组织设立登记的政府规章,《办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预防为先”理念,弘扬“以和为贵”文化,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顺利封关运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办法》共二十四条,立足着力构建具有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的商事调解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加强规范监管的同时突出服务支持,主要规定了四大方面内容。”王廷忠说,一是确保创新措施落地。原来设立商事调解组织需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省人大出台的《规定》变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明确司法行政部门是商事调解组织设立登记的主管部门,创新了商事调解组织的设立路径。为确保创新措施落地见效,《办法》进一步明确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设立的商事调解组织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申请登记,细化了申请设立商事调解组织路径,明确了商事调解组织应当具备的条件等内容。
二是突出服务支持。《办法》主要从申请、变更、撤销、注销等程序以及管理规则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优化设立登记流程,提升审批效能,大幅节约了设立商事调解组织的时间成本和制度成本,进一步激发商事调解行业发展活力。
三是强化行业自律。为提升商事调解行业依法依规自律管理水平,《办法》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调解行业协会是商事调解组织、商事调解员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商事调解组织、商事调解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制定行业规范、商事调解员名册管理、惩戒规则等办法,并负责处理对商事调解组织和商事调解员的投诉。
四是加强风险防控。《办法》明确商事调解组织为非营利法人和对商事调解组织加强组织实施年度检查和评价,对在年度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商事调解组织,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责令改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设定了商事调解组织终止条款。
王廷忠表示,为贯彻实施好《办法》,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加强宣传推介。采取媒体宣传、网络传播、举办推介会、交流会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宣传普及海南商事调解制度优势。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推动《办法》顺利实施,全力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强化工作衔接。建立省高院与省司法厅、省商事调解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沟通会商机制,适时会商研究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商请省高院对法院系统规范商事案件委托调解工作及商事调解组织线上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线下入驻诉讼服务中心予以支持。
助力行业自律。加强对省商事调解行业协会的指导和支持,强化行业自律和规范化管理,推动协会加快制定行业规范、商事调解员名册管理规定、惩戒规则等配套制度,发挥好商事调解行业自律作用。
此外,推动制度出台。目前国家就境外商事调解设立业务机构方面没有专门的立法,相关监管要求条件还未明确,待相关设立程序、登记机关等明确后,主动加强与司法部做好沟通,积极推动出台境外商事调解组织在海南自贸港内申请设立业务机构具体办法,吸引境外商事调解组织落户海南自由贸易港。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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