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二中院一案件入选海南法院2024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莫馥菁 罗凤灵)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海南法院2024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申请执行人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儋州某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成功入选。这是海南二中院助企纾困、为民解忧、助力海南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体现。
根据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儋州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海南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676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投资公司、实业公司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建筑公司遂向海南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投资公司提出法院在诉讼中保全查封的房产存在超标的情况,申请执行人建筑公司则强烈要求法院立即拍卖查封房产以实现其胜诉债权。此外,查封房产引发几十名购房人异议,购房人不断信访,案件处理稍有不慎将激化各方矛盾。
执行干警通过梳理案件信息发现,该案查封了投资公司名下140套房产,如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评估拍卖,将产生大量执行异议、案外人异议、异议之诉案件,这将大大拉长案件执行周期,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
鉴于上述情况,为尽快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充分保障广大购房人的利益,同时也避免衍生其他矛盾,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背对背”的沟通协调,倾听各方诉求,释法说理,历经多轮协商协调,最终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方案,通过投资公司自筹部分款项并在法院监督下自行销售查封房产来偿还该案债务,双方握手言和。投资公司已经按照和解协议履行第一期及第二期款项,购房人购买的房产也已逐步解封,案外人也纷纷撤回了案外人异议的申请。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因案制宜,因时制宜,坚持“留水养鱼”,通过灵活适度的执行方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又使被执行人走出经营困境,将执行案件对于企业的影响降至最低,同时切实从源头上减少案外人异议案件数量,避免衍生其他不必要的诉讼,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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